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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政策解读及业务办理——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7-31 00:00 浏览次数:1

4.4.1—089 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业务描述】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内容,在季度或-份终了后15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Ø 县级业务。

【报送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2份。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报送:

——总机构在-(季)度终了之起10内,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版)》和各分支机构上一-度的-度财务报表(或-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在一个纳税-度内,各分支机构上一-度的-度财务报表(或-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原则上只需要报送一次。

——分支机构在-(季)度终了之起15内,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税务机关税收业务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版)》复印件。

(3)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市(区、县)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总分机构报送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总分机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报送资料。

(4)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居民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填报《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5)企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预缴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  
税款所属期间: - - 至 -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入      
7 免税收入      
8 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      
9 弥补以前-度亏损      
10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9行)      
11 税率(25%)      
12 应纳所得税额      
13 减:减免所得税额      
14 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15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16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7 应补(退)所得税额(12行-13行-15行-16行) --    
18 减:以前-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9 本-(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    
20 二、按照上一纳税-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21 上一纳税-度应纳税所得额 --    
22 本-(季)应纳税所得额(21行×1/4或1/12)      
23 税率(25%)      
24 本-(季)应纳所得税额(22行×23行)      
25 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26 本-(季)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4行-25行)      
27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28 本-(季)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所得税额      
29 总分机构纳税人  
30 总机构 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9行或26行或28行×总机构分摊预缴比例)      
31 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32 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9行或26行或28行×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33 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34 分支机构 分配比例      
35 分配所得税额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会计主管: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人:  
填表期: - - 代理申报期: - - 受理期:- -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