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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2017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案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8-02 00:00 浏览次数:1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岳县政办函〔2017〕 86 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2017-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岳阳县2017-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21

岳阳县产前筛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是省人民政府确定的2017-重点民生实事之一。为做好相关项目实施,根据《湖南省2017-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案》(湘卫妇幼发〔2017〕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建立出生缺陷防治制度,提高孕妇产前筛查率,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度目标:全-为5000名孕产妇提供免费中期产前筛查,孕产妇优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对象

1.符合生育政策,且夫妇至少一方具有岳阳县户籍或夫妇双方非岳阳县户籍但在本地区居住半-以上。

2.女方怀孕9-13+6周和15-20+6周。

(二)服务内容

优生健康教育、知情同意签署、病史询问、血液标本采集、临床实验室检查(早孕PAPPA、β-HCG二联筛查,中孕β-HCG、AFP二联筛查)、风险评估与遗传咨询指导、转诊、风险人群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三)服务机构

本县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

(四)服务原则

1.免费服务。符合条件者可免费享受早期、中期产前筛查服务。

2.知情选择。县、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自愿参与、知情选择。

(五)服务流程

1.服务对象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的免费产前筛查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服务。

2.对评估为高风险或临界风险的孕产妇,由免费产前筛查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转诊单》。对象持《转诊单》可到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后续诊断干预等服务(费用自理)。

3.免费产前筛查医疗保健机构对评估为高风险或临界风险的孕产妇进行妊娠结局跟踪随访。

4.免费产前筛查医疗保健机构对参检对象进行个案登记《岳阳县**医院免费产前筛查接诊登记本》(附件1),妥善保存筛查资料。每-统计筛查人数、筛查结果、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随访等数据信息,如实填写《湖南省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技术服务工作-统计报表》(附件2)和《湖南省免费产前筛查项目风险人群妊娠结局-统计报表》(附件3),于每-统计上-21至本-20数据在21前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5.-报表报送实行逐级业务审核和行政审核,即免费产前筛查医疗保健机构审核后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于每-22前报市级(附件4)和(附件5)。

三、职责分工

1.卫生计生部门

(1)负责辖区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2)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对项目实施执行进行常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置。

(3)将项目工作纳入2017-度卫生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考核,签订责任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财政部门

(1)根据县卫计局报送的进度报表,并经与县卫计局审核后,根据产前筛查完成任务数,以140元/人标准足额安排筛查经费,按季度及时拨付检查经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2)加强经费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各乡镇人民政府

及时掌握、登记辖区内孕妇,动员其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参与检查(免费产筛工作目标人群数见附件6),组织受检对象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到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

4.妇幼保健机构

协助县卫计局开展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5.免费产前筛查医疗保健机构

必须有专人负责产前筛查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孕产妇

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岳阳县产前筛查项目信息员和-报告制度》要求提供免费产前筛查服务和准确上报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1)县政府建立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卫计局局长为召集人,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县统计局、县绩效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岳阳县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分工负责、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项目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县卫计局,负责全县免费产前筛查工作的常管理。

(2)各乡镇卫计办及各医疗机构均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卫计办主任及院长为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业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优检员、妇保专干、产筛信息员为项目实施具体责任人,县级妇幼保健院指定一名工作协调能力和责任心均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质量控制与信息上报。

2、注重宣传倡导。各单位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产前筛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自愿、主动参与。

3、加强财政保障。县卫计局实时将项目进度及实施成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县财政局确保免费产前筛查工作的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4、加强业务培训。由县卫计局组织,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业务培训,要求理论与实际相融合,课内与现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手把手教,确保培训效果落实到人、到岗。

5、加强监督指导。县卫计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辖区内所有医疗保健机构一个循环接一个循环进行督导,对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要严格督查与考核。对工作进度落后、工作质量较差的机构进行定期通报,实行一把手约谈制。

6、规范信息上报。

(1)产筛信息员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录入的重要性,要求严谨、细致、规范、及时、准确,不缺项、不漏项、不错项,核对无误后及时上传、递送信息。

(2)县妇幼保健院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辖区信息,交项目责任领导进行审核,确保每-数据科学、准确、无误、按时上报。

7、严格奖惩。县人民政府将对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加强督导,工作任务完成好的乡镇政府和提供规范服务的医疗机构在-终绩效考核时给予加分的同时,分别给予10元/例奖励;对工作滞后的乡镇政府和部门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