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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河湖沿岸(岳阳县范围)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8-17 00:00 浏览次数:1

岳县建发〔2016〕17号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河湖沿岸(岳阳县范围)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面清理河湖沿岸垃圾,进一步净化、美化城乡人居环境,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河湖沿岸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函〔2016〕6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对洞庭湖沿岸、新墙河沿岸及水源地垃圾全面清理,并在就地分类减量的基础上,同步建立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6-底基本建立湖河沿岸区域卫生保洁长效机制,2017-底区域内湖河沿岸卫生面貌明显改观。

二、工作任务

1、集中清理湖河沿岸垃圾。全面开展对湖河沿岸陈-垃圾堆弃情况的排查,摸清陈-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集中力量在4-底前完成陈-垃圾清理任务。

2、加快配建环卫设施。根据实际需要,配置村庄垃圾收集点、清扫工具、收集车辆、转运站、转运车辆等设施设备,确保垃圾及时收集清运。要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实行垃圾密闭运输,争取配置压缩式运输车。2016-建设中洲、筻口、毛田、-田、荣家湾、鹿角、新墙、长湖等乡镇垃圾中转站8处。

3、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对未实行垃圾分类减量的村组,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就近就地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减量70%以上,从源头防控垃圾进入河湖沿岸区域。

4、认真开展常态化保洁。普遍建立保洁制度,乡镇、村组、东管系统所在湖河沿岸相应区域纳入常态保洁范围,尽快组建稳定的保洁队伍,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备保洁员。明确保洁员的垃圾收集、公共区域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责任。同时,制定村规民约,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明确村民的房前屋后三包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摸底阶段(2016-3-底前)。完成河湖沿岸垃圾污染情况的摸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6-4-上旬)。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4-至11-)。全面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基本清除河湖道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乱堆乱放,做到河沟清洁、湖岸整洁、城乡卫生。

(四)考评总结阶段(2016-12-)。对照上级专项行动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后,提出考评验收申请。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成立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河湖沿岸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小组,由总工程师侯新求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吴红兵、纪委书记许奇龙、党委委员胡海保同志任副组长,许林波、万江文、刘卫星、王煌、黄朝阳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万江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常工作衔接、管理。

2、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事权清晰、权责一致、监管到位、规范高效”的要求,明确湖河沿岸区域的乡镇、村组和湖管系统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采取“一-一暗访一计分、一季一明查一通报”的办法,实行严格考评,对工作效果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效果不理想的兑现处罚措施,并限期整改。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积极筹措资金。坚持政府投入与村民自筹、投工投劳相结合,以政府投入为主推动垃圾清理卫生管护工作顺利实施。重点争取项目资金实施生活垃圾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