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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大农业品牌创建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03-15 00:00 浏览次数:1

 

岳县发〔2016〕3号

 

 

中共岳阳县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大农业品牌创建力度加快农业

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提高我县农业品牌创建工作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6〕1号)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1号)文件要求,现就创建农业品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美丽岳阳,品牌农业”为主题,以创建“食品安全县”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调节”的原则,以质量管理、品牌带动、标准引领、认证认可为手段,秉承食品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效益,实现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作用强、地理标志显著的知名农业企业,加快发展“基础牢、品牌响、质量好、特色强”现代农业。

二、发展目标

培育、创建一批知名农业品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到2020-,实现“五个一”目标,“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超过100个(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优质农业品牌超过10个,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超过1个,农产品电商品牌超过1个,农业品牌价值达到10亿元以上。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产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的70%以上,优质稻、绿色蔬菜、纯茶油、黄茶、特色水果、特种水产、畜禽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全县农业地方标准达到20项,实现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全覆盖。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培育发展国家级粮食、蔬菜、水果、畜牧、水产等产业标准(示范)园10个,全县农业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以上。以确保质量安全为重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以体现优质形象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以强化培育精品为重点发展有机食品,以彰显地域特色为重点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产品安全、优质、生态和特色的品牌文化内涵,使其成为消费者追求的主导品牌。

(二)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控污修复、改造中低产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2个百分点。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计划,转变施肥方式,推进科学施肥,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新技术。推广新型环境友好型高效农药、绿色防控技术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农田残膜污染和耕地重金属污染,整建制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乡(镇)。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施全程质量监管,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建成乡(镇)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建设一批村级、合作社农产品质量检测室,提高基层农产品检测能力,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三品一标”基地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全县农业品牌创建基地、财政扶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全部纳入追溯监管范畴。推动落实最严格的产地准出制度,全面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四)提高品牌科技含量以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为依托,建设岳阳县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农业科技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加强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与科研院所的联系,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相配套的技术服务体系。推动新品种培育和配套标准化技术的集成推广应用,着力突破种质优化、标准种植、适宜采收、风味保鲜、规模养殖、产地环境保护等关键技术。加快发展集产品研发、种苗培育、种植、精深加工和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培育发展企业品牌,提升农产品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形成科技和品牌竞争优势。

(五)培育农业品牌创建主体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提高品牌化发展意识,扩大品牌农产品生产规模,主动适应市场化、信息化和消费升级的需求,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认证,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鼓励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湖南名牌产品、农业标准化示范园等,培育发展自主品牌。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参与农业品牌建设。

(六)严格农业品牌认证和管理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积极认证农业品牌,并按照品牌化要求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优质特色农业品牌评选活动,增强品牌影响力。严格农业品牌认证后监管,对违反品牌化生产规定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品牌农产品的市场信誉。

(七)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制定农业品牌征集办法,明确征集范围、对象和程序。制定品牌审核办法,明确审核的要求、内容和责任。制定评价办法,包括消费者评价、生产者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明确产品产量、质量、科技创新水平等评价标准和内容。制定列入目录品牌的保护办法和动态管理办法,建立岳阳县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等形成目录,统一发布,动态管理。

(八)打造岳阳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研究制定岳阳县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标识,以图案、卡通和广告语三个组成部分为主体,设计推出整体品牌形象,对整体品牌形象进行国内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取得产权保护。鼓励各乡(镇)融入区域优势、文化特色和健康养生等元素,加强农业品牌创意设计。授权企业使用区域品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并通过国内外专业展会、新闻媒体、网络,广泛宣传推介。

(九)推进品牌农产品市场销售创新品牌农产品营销方式,大力发展直销配送、农超对接等新型营销模式,实现生产、经营、消费无缝链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国内大中城市建立专卖店,专柜专销、直供直销。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国际卫生注册和质量认证,推进农产品出口,提高我县品牌农产品的国际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成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为一体的岳阳县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支持农产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农产品电子商务走差异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道路。实施涉农企业智能化提升工程,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企业管理系统。培育-交易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电商企业10家,基本实现“产运销”一体化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农业品牌创建工作纳入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编制农业品牌发展规划,明确农业品牌发展定位,健全农业品牌发展政策扶持、宣传推介、资源整合、监督管理和产权保护等制度。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制定考核办法,促进品牌农业加快发展。

(二)强化财政扶持在每-安排500万元左右财政预算资金的基础上,发改、财政部门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通过品牌引导、贷款贴息、基地建设等多种形式对农业品牌创建工作给予支持;认真落实、完善岳县政发[2014]7号文件“以奖代投”政策,对品牌申报、产品认证、企业上市等现代农业建设工作予以重点奖励。实行财政贴息,加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力度。同时,创造条件争取更多工商资本参与农业品牌创建工作。

(三)突出保护管理对农业品牌创建工作牵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优胜劣汰,促进其发挥主体和龙头作用。对认证和授权品牌农产品实行严格监管,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使用标识等行为。推动农业品牌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加强对外合作过程中农业品牌的保护和管理。

(四)建立参与平台完善“岳阳县品牌农产品24小时质量监控系统”,尽快向社会民众开放,让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支持企业通过民政部门核准形式组建“岳阳县农业企业协会”,两个平台以质量和标准为核心,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五)严格督查考核将农业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范围单独考核,所有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均属于农业品牌创建工作考核对象,考核分值占绩效考核总分值5%以上。

(六)加大宣传推介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构筑岳阳县品牌农产品国内外宣传网络,提升我县品牌农产品美誉度和影响力,促进品牌与市场深度融合。

  

 

                     中共岳阳县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