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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税费收取管理制度

来源:岳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6-02-23 12:00浏览次数:1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税费收取实行“四统一”,即:统一账户、统一标准、统一缴款方式、统一票据管理,设立收费专窗,集中收取各项税费,窗口不得自行收取。

窗口应根据申办事项及相关收费政策,确定收费项目性质、金额,出具缴款通知书。申请人持缴款通知书到非税局设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开出正式票据,然后凭缴款通知书和正式票据到设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银行结算窗口缴款。所收税费直接缴入指定的财政专户。

县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收费全部进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票制收费窗口集中统一收取,由县非税局按流程办理收费手续。所收取的报建规费及时进入各执收部门单位的财政专户。

垂直管理单位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财政、税务部门征稽的各项税收由纳税人在税务窗口办理有关征收手续后,到设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很行缴纳。

各窗口要严格执行税费减免规定,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减免规定和优惠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