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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巡查制度

来源:岳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6-02-23 12:00浏览次数:1

 

为确保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规范、运转有序、廉洁高效,制定本巡查制度。

一、巡查范围

各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

二、巡查内容

(一)了解掌握大厅运行情况,及时掌握各窗口的办件情况;

(二)、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是否串岗、脱岗、打瞌睡、吃零食等;

(三)纠正窗口工作人员不当行为,特别是对于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视频、听音乐等违规行为;

(四)检查窗口工作人员的着装、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等情况;

(五)处理其它突发情况,维护大厅良好秩序。

三、巡查方式

巡查分常巡查、主任巡查、县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室明察暗访等形式。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工作人员分楼层巡查制度,工作上班时间以小时为时段,每个时段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政务大厅巡查,确保政务服务规范有序运行。

巡查人员应将每次巡查的情况准确记录,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照考核办法给予加减考核分值。

四、巡查要求

(一)巡查人员需如实填写《巡查情况记录表》,将巡查情况作详细记录。

(二)巡查人员应将每周的巡查情况进行梳理归纳,一般常问题向各窗口首席代表或负责人进行反馈,典型问题或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中心领导。

(三)业务监督室每周召开一次巡查情况通报会,总结交流巡查情况,安排下阶段的巡查任务和巡查重点。

巡查人员在巡查中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包庇纵容,更不得挟私报复。由于巡查不到位造成中心形象损失的或出现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五、结果运用

每巡查结果作为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度考核及评优评先主要依据。对被办事群众投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事件,中心将通报批评并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