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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礼仪规范

来源:岳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6-02-23 12:00浏览次数:1

 

窗口工作人员应穿着端庄,干净整洁,举止文明,用语规范,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一、班前准备

工作人员应提前 10分上班,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对办公区域进行清理,确保办公岗位整洁有序;准备好办公资料和用品;快速着装迎接办事群众。

二、仪容仪表

1、窗口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朴实大方、仪表端庄,按要求统一着装,按规定亮牌上岗,工作制服要常洗常换、经常熨烫,保证着装整洁。

2、男同志应修边幅,不留怪发型、长须,女同志宜着淡妆。

3、坐姿端正,站姿挺立。

三、服务要求

(一)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微笑服务,做到“三声”和“五个一样”:

1、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领导、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二)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行为文明:

1、收件时要轻拿轻放,动作轻柔,不乱甩、重丢;

2、不对服务对象指手画脚,不与服务对象勾肩搭背、拉扯推搡;

3、服务对象面前应当避免出现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举动;

4、工作时间不能大声喧哗、嬉笑追闹,不能上网炒股、玩游戏、聊天、看视频、听音乐等;

5、遇情绪激动的服务对象时,要心平气和、沉着冷静,不与服务对象争吵。

四、文明用语要求

窗口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交谈时语言要温和、谦恭、言简意赅,用语文明,提倡讲普通话。

1、接听电话时,应讲“您好,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中断或挂止电话,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2、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该说“您好,请问办理什么业务?”或者“请您找×号××窗口”,并指明准确位置。

3、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和提供服务时,应该“请”字当头。

4、服务对象办妥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该说“再见”或“请慢走”。还未办妥业务的,应该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等文明用语。

5、禁止使用下列不文明语言: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问××”,“有牌子,自已不会看”,“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我要下班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