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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礼仪规范
窗口工作人员应穿着端庄,干净整洁,举止文明,用语规范,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一、班前准备
工作人员应提前 10分上班,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对办公区域进行清理,确保办公岗位整洁有序;准备好办公资料和用品;快速着装迎接办事群众。
二、仪容仪表
1、窗口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朴实大方、仪表端庄,按要求统一着装,按规定亮牌上岗,工作制服要常洗常换、经常熨烫,保证着装整洁。
2、男同志应修边幅,不留怪发型、长须,女同志宜着淡妆。
3、坐姿端正,站姿挺立。
三、服务要求
(一)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微笑服务,做到“三声”和“五个一样”:
1、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领导、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二)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行为文明:
1、收件时要轻拿轻放,动作轻柔,不乱甩、重丢;
2、不对服务对象指手画脚,不与服务对象勾肩搭背、拉扯推搡;
3、服务对象面前应当避免出现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举动;
4、工作时间不能大声喧哗、嬉笑追闹,不能上网炒股、玩游戏、聊天、看视频、听音乐等;
5、遇情绪激动的服务对象时,要心平气和、沉着冷静,不与服务对象争吵。
四、文明用语要求
窗口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交谈时语言要温和、谦恭、言简意赅,用语文明,提倡讲普通话。
1、接听电话时,应讲“您好,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中断或挂止电话,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2、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该说“您好,请问办理什么业务?”或者“请您找×号××窗口”,并指明准确位置。
3、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和提供服务时,应该“请”字当头。
4、服务对象办妥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该说“再见”或“请慢走”。还未办妥业务的,应该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等文明用语。
5、禁止使用下列不文明语言: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问××”,“有牌子,自已不会看”,“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我要下班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