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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行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关于推行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的通知》已经县“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岳阳县“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关于推行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的
通 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岳阳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着力解决身后“一件事”办理多处跑、跑多次、材料多、程序繁等问题,按照公民、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改革推进要求,遵循“一事一平台”建设联办模块,通过数据共享、一站式服务,简化办理程序,最终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多个事项联办”的原则,推行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办事满意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身后一件事”联办事项
整合归总相关事项,实施“身后一件事”并行联办。
公安局:死亡人员户口注销;
人社局:退休企业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含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在职企业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含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死亡终止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死亡终止发放;
民政局:死亡人员社会救助待遇注销;
医保局: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提现;
住房公积金中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二、办理条件
(一)在岳阳县中心城区参保,并在岳阳县火化的逝者(包括在家自然死亡、非案件类在医院死亡两种情形)。
(二)非岳阳县户籍参保人员及工伤死亡人员暂不纳入。
三、办理方式
(一)规范死亡验证
1.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家或养老机构未经救治正常死亡的,逝者直系亲属(家属)向村(社区)报告逝者基本信息、死亡信息,由村(社区)卫生室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医疗机构或去医疗机构途中非案件类死亡的,由救治医疗机构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遗体火化。村(社区)联系殡葬车辆送逝者遗体到殡仪馆火化,由殡仪馆开具火化证明并上传至联办系统。
(二)实施“一窗联办”
1.申请一表登记。逝者直系亲属(家属)到县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申报登记。
2.材料一次提交。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给综合受理窗口,材料包括逝者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及逝者直系亲属(家属)户口簿、身份证。
3.综合一窗受理。将“身后一件事”纳入县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实行“身后一件事”一窗受理、多部门联办。
4.办理一站服务。综窗受理后从联办系统数据库调取逝者火化证明信息,并将受理信息推送至联办部门。(1)逝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据推送信息在其部门业务系统完成死亡注销;(2)人社部门根据推送信息完成 “退休企业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含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在职企业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含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死亡终止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死亡终止发放”;(3)民政部门根据推送信息完成“死亡人员社会救助待遇注销”;(4)医保部门根据推送信息完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个人账户余额提现”;(5)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推送信息完成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5.办结按时到账。各联办部门按规定时限完成审批,相关资金发放至逝者生前银行账户。
(三)强化信息应用
各部门从联办系统调取火化信息,终止逝者相关待遇。
1.医保局:医保个人账户划拨、特殊病种门诊、特殊药品待遇终止;
2.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3.人社局:退休金发放终止、缴纳社会保险终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划拨终止;
4.民政局: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终止、养老服务待遇终止;
5.残联:残疾人补贴待遇终止;
6.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待遇终止。
四、进度要求
1.统一事项标准。5月28日前,完成“身后一件事”联办系统开发建设;完成“身后一件事”服务指南、申请表、流程图梳理编制。
2.统一服务专窗。6月8日前,完成市(区)政务中心“身后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设置,各相关部门确定专人专职专岗,并完成人员岗前业务培训工作。
3.统一运行平台。6月8日前,完成“身后一件事”联办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改革工作启动。
五、保障措施
(一)分工负责
县政务中心作为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梳理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畴,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制定工作方案,编制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建设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系统,设置综合窗口,做好系统调试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县民政局统筹负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做好遗体接运、遗体火化手续办理、火化证明开具;
县公安局统筹负责死亡人员户口注销;
县人社局统筹负责办理退休企业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含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在职企业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含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死亡终止参保和退休死亡终止发放等业务;
县医保局统筹负责办理终止逝者医保待遇享受,注销其医保参保关系,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推送其个人账户信息、处理个人账户余额等工作;
县卫健局统筹负责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出具统一标准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县公积金中心统筹负责办理逝者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分步实施
2021年5月在县中心城区先行实施。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创新举措、便捷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三)协同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实施。要按照整合和联办的改革要求,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协调。要加强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四)注重引导
移风易俗,注重宣传引导,提高“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知晓度;进一步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和复制下沉,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