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岳阳县人社局 > 通知公告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的告知

来源:岳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2-03 08:55浏览次数:1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的告知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合法杈益和生命安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业务办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延长失业金申领期限。适当延长失业金中领期限,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失业人员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可凭《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登记手续,并补发相关待遇。

二、延长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期限。考虑到疫情期间企业在职职工不便办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手续,允许参保职工延期办理业务。待疫情结束后,根据疫情持续时间,相应延长企业在职职工证书的有效期限,由本人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三 、积极开展网上经办。为减少疫情期间经办大厅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进行网上申报、审批,采取QQ、微信工作群传收资料的方式办理资料预审,并通过提前预约专人负责的方式开展现场审核工作。待疫情结束后,再完善后续工作。

四、做好经办窗口工作人员防护工作。我县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将于正月十五后工作,请办事人员合理安排时间。

失业保险企业单位工作QQ群:186506665

失业保险事业单位工作QQ群:205927590

失业保险咨询电话:15080959222  联系人:黎股长

岳阳县人社局服务大厅办公室地址:湖南省岳阳县城关镇长丰路8号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