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浏览量:9171次
| 写 信 人: | 周传波 |
| 写信时间: | 2013-05-03 23:34:03 |
关于新农合门诊报销问题
回 复
周传波:
您好!
您对“新农合门诊报销问题”的来信收悉,现对您所需要了解的内容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和岳阳县“新农合”相关政策,强直性脊柱炎不属于当前重大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范围。属于岳阳县重大特殊疾病门诊的有:癌症的门诊化疗放疗、器官移植术后的门诊抗排斥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终末期肾病(仅指尿毒症病人透析)、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以上6种重大特殊疾病门诊须提供二甲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电脑发票;除尿毒症病人透析治疗外,其余病种均按住院补助50%的标准执行;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药物必须到定点药店购买,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的门诊治疗药物必须到市康复医院购买。如需咨询其他政策可根据参合医疗证上的电话和地址向参合所在地的新农合管理机构详细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不足之处敬请谅解。
二0一三年五月八日
| 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 回信时间: | 2013-05-10 08:26:33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