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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付奇江事实无人抚养的再次反映材料
来信人: 付金灿
来信时间: 2021-07-21 15:34:16
内容:

关于付奇江事实无人抚养的再次反映材料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了解本人的反映材料。本人系来自湖南省岳阳县毛田镇白若村黄中片柏树坡(原相思乡黄中村柏下组)的许小桃(身份证号:43062119******8440),现就本人孙子付奇江(身份证号:43062120******0317)无人照养一事反映如下:

付奇江出生于2007年6月28日,现就读于岳阳县毛田镇白若小学,在校学习勤奋刻苦、聪明好学,在家乖巧懂事、成熟稳重。其父亲为付三军(身份证号:43062119*******411),自2012年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三)经湖北省通城县前往北京打工后一直失联未归,经公安报案后仍渺无音讯,现仍处于失踪状态。其母亲为徐秀芳(身份证号:42122219******2081),精神一直处于失常状态,基本生活无法自理,亦无经济来源,自2013年起便被接回位于湖北省通城县通城县五里镇季山村的娘家照顾。

自2012年以来,因付奇江父亲失踪、母亲失常,其实际上一直由本人独自抚养,但本人并无独立经济来源,且年逾花甲、体弱多病,早已无法承受抚养付奇江之重任。在此残烛之年,本人虽已殚精竭力、尽心照养,但仍无法保证付奇江的正常学习生活条件,更担心其因家庭原因无法长大成人。更为焦虑的是,倘诺本人身体条件再度不行,则付奇江将面临无人照养之窘境。

本人曾于2019年2月11日将前述情况整理成文字,通过本网站提交了《父失踪,母失常,十岁儿童谁来养?——关于付奇江无人照养的反映材料》。毛田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2月22日回复称“1.“孤儿”在法律上的定义是指未满十四周岁,丧失父母的儿童、婴幼儿。由于付奇江是父亲失踪,未向法院提交失踪申请,且付奇江母亲仍在世,所以不符合办理孤儿的条件。2.付奇江母亲本身是有抚养小孩的义务,鉴于其母亲的特殊情况,付奇江可以办理五保户。但是需要按照程序办理,向镇民政所申请五保户,同时需提供父亲失踪证明和母亲无抚养能力证明(一二级精神残疾证)材料。”

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门于2019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明确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且明确提出通过申请、查验、确认程序办理即可,无需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并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予以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资助救助。

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于2020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25号)更是进一步简化查验流程,提出通过“个人承诺+邻里证明+村(居)证实”的方式予以查验,且要求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要指导村(居)儿童主任,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对符合事实无人抚养保障条件但未纳入保障的儿童,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四条、《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六条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之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农村五保供养)。

现付奇江仅有11周岁,尚属儿童,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两法定抚养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之能力,依法应当纳入困境儿童政策照顾范围、(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农村五保供养范围)。

恳请上级领导对于付奇江父亲失踪、母亲失常、事实无人抚养的特殊情况进行考虑照顾,依法纳入政策照顾范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及教育条件,使其能够像一个正常的儿童一样茁长成长,早日成才。

不胜感激!

 

反映人:许小桃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联系电话:13237300643(许小桃本人)、18390146472(付四军)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毛田镇
回复时间: 2021-07-26 17:40:05
回复内容:

付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实,付奇江申请办理无人事实抚养孤儿于2020年12月已经审批通过,并于2021年第一季度开始发放无人事实抚养孤儿救助金每月750元,另加农村低保救助金每月200元,合计每月950元,第一季度共发放2250元,第二季度无人事实抚养孤儿救助750元、农村低保救助金每月200元,合计每月950元,共计2250元,于2021年4月7日打卡发放到位。2021年一、二季度已按时、足额共发放无人事实抚养孤儿救助金、农村低保救助金4500元。(监护人、开户人姓名许小桃、银行账号:6217995570018084197)

岳阳县毛田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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