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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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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乡村振兴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行政法规、规章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岳阳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公开层级3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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