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矛盾化解更有“温度”与“速度”, 20年土地承包纠纷终和平化解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桩持续20年的土地承包纠纷,在多元调解机制下成功化解,不仅避免了村民与实际承租人的直接冲突,更让集体利益与个人经营诉求达成平衡,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的治理目标。

  纠纷的根源始于2004年:陈家组将集体土地以20年期限承包给王某,合同到期后,土地未如期收回——王某将土地转租给何某,却未向陈家组履行书面告知义务,且双方无任何书面合同。2024年秋起,村民对土地收回问题议论纷纷,组长于2025年3月组织户主会议,全票通过《关于收回并拆除到期猪舍的表决协议》,要求收回土地、拆除猪舍并恢复原状,但王某与何某均未回应,村民情绪愈发焦虑,甚至出现“自行拆除”的想法,矛盾一触即发。

  一建立法司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工作合作

  陈家组随后决定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原承包人王某,诉求包括“确认合同终止”“拆除猪舍并恢复土地原状”。案件进入诉前阶段后,依托合作机制,司法局将其纳入诉源治理范畴——该机制针对“进入诉讼程序难解决”的纠纷,优先通过基层联动调解化解。

  二组建精干调解队伍,寻求“诉源治理”工作突破

  调解队伍中的方伟、张双抢随即牵头介入。在双方诉求清晰后,组织召开调解会,逐项敲定解决方案:

  租金与租期:确认旧合同终止。何某同意每年支付租金2.2万元,租期5年,既保障集体收益,也给何某长期经营空间;

  环保责任:明确何某在租期内必须遵守养殖环保规定,通过现有设备实现粪水分离与净化,杜绝土地、水库污染;

  履约保障:何某主动提出先行支付次年租金,彻底打消村民对租金履约的顾虑。

  三综合考量,法理情理并重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这起原本可能引发冲突的纠纷,在多元调解机制下,实现了“三方共赢”——陈家组收回土地管理权并提升集体收益,何某保住经营投入且获得合法承包资格,王某彻底脱离历史纠纷,更重要的是避免了“村民自行拆除”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为基层土地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调解样本”。

  四成果斐然,信访积案、产权纠纷、民工工资及工伤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

  实践反复证明,多元调解机制将“纠纷解决”前置,通过“法司联动+背靠背沟通+诉求平衡”的方式,既能精准抓住矛盾核心,又能兼顾各方合理利益,比单纯诉讼更高效、更贴合基层实际,真正让矛盾在源头化解,让多方利益的群众和谐相处。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二级事项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岳阳县司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