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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yx.gov.cn 发布时间:2022-04-15 15:54 浏览次数: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2〕1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抓手,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服务“六稳”“六保”,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

  (一)强化“一网通办”支撑,推进全流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省线上线下统一受理系统,建好省“一件事一次办”平台,用好“一事一标准”,升级“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加强省“一件事一次办”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与政务服务移动端、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自助服务终端融合,实现数据互通、服务同源、流程一致、标准统一和统一监管。(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持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范围,推出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企业从开办到注销、项目从签约到投入使用三个全生命周期,推进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量大、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攻坚落地,高水平实现“全省通办”,使“一件事一次办”更好办。(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更好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全面推行帮代办,大力推广“免证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资源配置,加强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梳理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提供贴心、暖心的政务服务。(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放管服”重点领域改革

  (五)开展市场主体纾困攻坚行动。持续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功夫跑审批。针对市场主体对惠企政策知晓难、查询难,兑现难、落实难等问题,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信息公开,实现涉企政策企业“应享尽享”。(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园区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建立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湘政办发〔2021〕72号)工作台账,重点推行园区建设项目“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极简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吸引人才、项目、资金向园区集聚,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五好”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局、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制造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推行先进制造业全生命周期企业极简审批、全产业链服务创新升级、全要素优化保障和实施服务型现代化监管,更大激发制造业企业活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局、省税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地。推动落实《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25号)和《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3号),完善相关业务平台系统,建立告知承诺制模块,完善网上提交告知承诺书的相关制度,推进同一事项办理,同告知承诺模板、同办理流程、同办理标准。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在线核查支撑体系,推广容缺受理、快审快办、一次办好。实施告知承诺信用监管,及时将承诺情况推送有关监管部门。(省政务局、省司法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按照《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细则(试行)》,结合运行推广实际持续完善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业务功能,全面落实分级管理、入驻服务、选取服务和服务评价,推进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公共信用信息等信息平台的对接互认,打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中介市场体系。(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持续创新极简审批。发挥好自贸区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制定具有自贸区特色的极简审批事项清单和“一件事一次办”清单,相应开展场景再造、业务再造、流程再造,深入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业务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加快实现制度创新。(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和长沙、岳阳、郴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推进国务院办公厅部署2022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落地落实。完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机制,持续扩大“朋友圈”。加快推进泛珠三角区域、湘赣边区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推动一批高频事项落地见效;推动与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跨省通办”取得成效。(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精准推进放权赋能

  (十二)实施精准协同放权。聚焦“痛点”、瞄准“堵点”,进一步提高减权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审批关联事项全链条整体取消或下放。持续推进赋予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和产业园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各级各部门在下放审批监管事项时,加大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保障力度,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清单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修订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坚持权责法定,持续调整发布权责清单,动态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监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三化”管理机制,巩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五级60同”成果,形成“三化”统一事项管理机制、实施清单统一共性要素调整机制、“三化”成果统一应用支持机制等。(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强省会放权赋能。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赋能强省会战略的实施方案,赋予长沙市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面打造极简审批长沙模式,全面探索新型智慧监管。推动数据赋能,梳理发布《支持长沙市第一批高频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清单》,支持长沙智慧城市、“无证明城市”建设,探索开展省会数据应用与场景省市共建,更大力度推进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省市有关部门在政务服务领域开展数字人民币特色示范创建工作。(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和长沙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十五)研究制定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建设任务和行业建设专题,明确责任单位,加快构建完善集约高效的基础支撑体系、共享开放的数据资源利用体系、协同创新的业务应用体系、严密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统筹协调的管理运营体系。(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开展政务数据共享攻坚行动。组建攻坚行动专班,完成摸清系统底数、清理整合系统和运维公司、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推动系统迁移上云、加快系统联通、推进数据共享等重点工作任务。到2022年底,实现省直部门内部系统互联互通;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完成升级改造,实现与国家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市州共享交换平台的纵向联通,与省直部门系统的横向联通,满足政务服务办理数据共享的普遍需求。(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统筹管理。采取以“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为主、临时个别项目申报为辅”的方式,实现年度集中申报、联合前置审查、集中立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整合省本级各类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金,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省级统筹,推进省市共建共享,避免重复投资。(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组建省级国有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按照“政府主导、集约高效、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原则,完成省级国有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组建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推动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支撑、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引领带动全省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省财政厅、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快推进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抓好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端、“一网通办”平台等公共基础和公共应用类项目建设。探索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省市共建”模式,实现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共建共享,避免重复投资。(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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