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时政要闻

省质监公布收费“十八不准”发现违规行为可举报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16-09-05 12:00浏览次数:1
将此文分享到:

前,湖南省质监局公布涉及企业的降费减负情况和“收费十八不准”,企业如发现违规行为可举报。

省质监局涉及企业收费自政策调整以来,质监收费项目由12类减为6类,每-企业共减负3.92亿元,减少56%。其中包括取消产品质量监督定期检验费,免收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费,降低行政性收费标准,降低计量检定费、特种设备检测费标准等等。例如,10层(及以下)电梯定期检验费由860元/台减少到516元/台,家用电表检定费由60元/只降低到36元/只。

记者从相关资料了解到,“质监收费十八不准”对五类违规收费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一是禁止扩围收费。比如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在收费目录清单、经营服务范围之外收费。二是禁止强制收费。比如利用行政权力、行政职能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三是禁止重复收费。比如在检验过程中重复抽样、重复收费。四是禁止搭车收费。比如利用行政检查、电子政务平台等手段,借服务之名,行收费之实。五是禁止变相收费。比如转移部门、转换名目收费,利用关联的协(学)会收费等。

市州质监局和省局直属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将递交公开承诺书,并在网上公布。企业、市民如果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方式向省局举报。

本报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