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人大副主任袁文调研涉案车辆管理情况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16-04-18 12:00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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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3,岳阳县人大副主任袁文,人大法工委主任李伟到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研涉案车辆管理情况。

交警大队长赵兵荣介绍了队伍建设及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就涉案车辆管理着重汇报。交警执勤执法过程中扣押的涉案车辆,可以督促当事人纠正交通违法,有利于交通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处理。2016-第一季节按照“道交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扣押涉案车辆518台次,介绍了扣车类型、法律依据、扣车法定时间、被扣车辆管理现状、停车场收费、交警存在的问题及后段工作建议。特别提到最引起群众争议的就是交通肇事扣车。交警没有专门用于保管涉案车辆的停车场,一无施救车辆,二无施救人员,三无场地存放,四无管理人员,五无专项经费。按照规定,执法不能对涉案财物收取费用。当事人也认为,车辆是交警通知停车场扣的,自己与停车场没有直接关联,不认可收费。有的当事人,不愿意赔偿,故意拖延,交警迫于受害方压力又不能放车。大队参照外地模式,实行社会化停车场管理,管理方收取费用后,群众不理解,将交警告上法庭。2015-因停车场管理问题先后有3起案件被当事人告上法庭,导致交警部门经济赔偿。针对涉案车辆超期扣押问题,从2015-6-份开始,大队对所有被扣押车辆进行清理,未结案的告之当事人诉讼至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在接到交警书面通知后未走法律程序的,对到期车辆一律放行,并从严规定,交警办案再有超期扣押车辆导致败诉赔偿的,追究办案民警纪律责任,并承担10%~15%的赔偿。

袁文副主任强调,从去-以来,交警路面见警率高,节假堵塞比以前明显减少。交警是公安所有警种中社会矛盾最集中的实战单位,工作中的辛酸苦辣是有目共睹的。本次人大来调研,主要目的是了解实际情况和交警面临的困难,在停车场管理方面人大推一把,在涉案车辆管理方面探究好的模式,引起政府高度重视,督促政府投入,在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上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向县政府提出,从两个角度选其一解决问题:一是涉案车辆停车费及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下拨专项经费,由交警对社会化停车场加强监督和指导;二是探索政府投入建立涉案车辆停车场模式,由交警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