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经侦大队采取四项举措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15-01-09 12:00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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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以来,我县相继发生岳阳中原明珠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刘某合同诈骗,胡某、方某用资金等经济犯罪大要案件,造成受害人上访闹事、堵路堵门等,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岳阳公安局经侦大队充分发挥打击经济犯罪主力军作用,连续作战、全力攻坚,自2014-11-初至12-底,成功侦破5起经济犯罪要案,刑事拘留6人,逮捕起诉3人,涉案金额共计12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00余万,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针对经济犯罪频发现状,该大队多次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分析经济犯罪形势,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目标。 11-26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刘四清率主管经侦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高跃元到该大队召开专题督导会,要求该大队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以高昂的斗志、扎实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全身心地投入到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去,力争打出气势、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同时,指派高跃元同志坐镇指挥,跟踪督办。

二、全面摸排线索,重拳打击犯罪。该大队民警深入开展走访摸排,重点对银行、信用社、企业、公司等重点单位和部门进行上门走访,不断加强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广辟信息来源,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行业资源进行精确打击。11-份,该大队先后成功侦破方立挪用资金案和胡育林、邹霞挪用资金案,为信用社挽回经济损失55万余元;12-4,该大队大队长孙波带领专案组民警远赴广东深圳、北京海淀等地,辗转一万余里,历时50余天,成功将涉嫌合同诈骗80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攻坚克难。非法集资、合同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受害人往往因经济损失巨大、生活没有着落、损失难以挽回,在心理盲目无助的情况下,主动或受他人煽动,无休止的信访、缠访或聚众上访、借机滋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难以满足、达到受害群体不切实际的愿望和要求,带来的负面影响和舆论热炒更是难以在短期内平息,给公安机关尤其是经侦部门带来了极大挑战。该大队坚持有案必查、有案必立,珍惜每条案件线索,防止出现对经济犯罪案件受而不立、立而不侦等问题发生,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坚决做到及时介入、一查到底。2014-3-岳阳中原明珠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湖南华雄陶瓷有限公司经营,拖欠员工工资达400余万元,自7-14起,被拖欠工资员工开始堵门、堵路闹事,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获悉此情况后,该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远赴广东深圳市福田区、湖北咸宁等地成功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归案。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该大队充分发挥宣传的积极作用和优势,将宣传工作作为战斗力,与破案工作同筹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现宣传效果最大化。一是组织民警在城关地区人群主要集散地,以设置展板、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阵地宣传,现场为群众讲解典型案例,剖析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段和伎俩,共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0余人次;二是加强与辖区各大银行、金融网点等相关部门联系,通过在银行LED屏滚动发布防诈骗提示语、自助机存取款机张贴防诈骗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传授防范银行卡、假币等常见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常识;三是主动开辟对外宣传阵地,全面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快捷有效载体,营造正面舆论导向,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并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踊跃举报有关案件线索,为打击经济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经济犯罪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