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鹿角镇先锋村(岳汨路西侧)胥某,在未办理任何建房手续情况下,擅自新建杂屋。该镇控建办工作人员下达《停建通知书》,并进行了劝阻,当事人拒不配合。7,鹿角镇政府联合县规划监察大队组成执法队伍,对该违法建设实施了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0多平方米。此次行动,对侍机观望、心存侥幸的违建户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