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县森林公安局办理的余某保放火案,在岳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余某保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是近五年来,唯一一起因犯放火罪被判实刑的案例。
2020年3月14日,岳阳县月田镇茨洞村余某保想到本村村民经常欺负他,为泄私愤,于当日下午13时放火点燃了月田镇茨洞村廖家塘公路边的杂草,随后离开,点燃的火被及时赶来的村民扑火。当日下午5时许,余某保发现火未烧起来,再次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分6处点燃了廖家塘路边的杂草,逃跑时被当地村民现场抓获。余某保放火引发的数次火灾,在当地造成了严重影响,所幸每次被村民及林业部门组织扑救及时,未酿成严重后果。
近年来,岳阳县委、县政府按照“强基固本、从严治火”的工作思路,在建机制、强队伍、控火源、深宣传、严打击上动真格、出实招。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持续保持森林防火高压态势,全县森林公安民警努力践行初心使命、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严厉打击和查处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行为、违法失火肇事行为。对于引发森林火情、火灾肇事者,铁面孔执法,绝不手软,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有力地保护了全县森林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