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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惠民惠农补贴项目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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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四字摘要 |
发放周期 |
补贴标准 |
补贴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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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惠农补贴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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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补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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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 |
棉花价改 |
不定期 |
按文件政策执行 |
棉花种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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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单季(内) |
耕地保单 |
不定期 |
105元/亩 |
计税内一季农作物种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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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双季(外) |
耕地外双 |
不定期 |
70元/亩 |
计税外双季稻种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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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
粮食规经 |
不定期 |
按文件政策执行 |
粮食规模种植大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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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稻谷目标价格补贴 |
稻谷补贴 |
年 |
按文件政策执行 |
水稻种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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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
种粮成本 |
不定期 |
13.84元/亩(2021年) |
水稻种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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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补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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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造林补助 |
造林补助 |
不定期 |
300元/亩 |
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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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森林抚育补助 |
森林抚育 |
不定期 |
200元/亩 |
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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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退耕还林 |
退耕还林 |
不定期 |
未到期210元/亩 已到期105元/亩 |
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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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补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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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贴 |
扑杀补贴 |
半年 |
根据扑杀数量按国家标准 进行补贴 |
所有养殖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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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 |
劳务补助 |
不定期 |
根据省级和中央的拨付资金 按村级防疫员人数拨付 |
各镇办场动物防疫合作社的防疫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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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补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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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
租赁补贴 |
月/季度 |
廉租补贴标准:1、低保家庭:三人及以上家庭2880元/年;二人家庭2160元/年;一人家庭1440元/年。2、非低保家庭:三人及以上家庭2400元/年;二人家庭1800元/年;一人家庭1200元/年。公租补贴标准1500元/年/户。 |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公租房实物保障轮候对象; 2、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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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危房改造补助 |
危房改造 |
不定期 |
修缮加固,按户均1.5万元标准计算,新建按1000元/平方米标准计算,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 |
无房或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对经农户自愿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和村、镇、区三级公示,改造房屋验收合格后可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区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差异化补助政策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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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贫困生补 |
学期 |
寄宿生:初中625元/期/人,小学500元/期/人; 非寄宿生:初中312.5元/期/人,小学250元/期/人 |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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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助金 |
家困幼园 |
学期 |
500元/期/人 |
学前阶段在园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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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城市低保价格临时补贴 |
城低临补 |
不定期 |
根据上级文件进行补贴 |
城市低保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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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临时救助金 |
临时救助 |
不定期 |
不固定 |
低保边红緣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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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
养老服补 |
不定期 |
100元/月 |
65岁-79岁的低保、五保且失能、半失能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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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电费补贴 |
电费补贴 |
不定期 |
0.588元/度/每月10度电 |
低保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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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高龄津贴 |
高龄津贴 |
不定期 |
100元/月 |
1、80岁-99岁的低保 2、90岁以上老人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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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孤儿生活补助 |
孤儿生活 |
月 |
1100元/月 |
未满18周岁,父母双亡或者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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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 |
百岁老人 |
年 |
400元/月 |
年满100周岁的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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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农村低保价格临时补贴 |
农低临补 |
不定期 |
根据上级文件进行补贴 |
农村低保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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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事儿生活 |
月 |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100元/月补差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550元/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
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导致父母失去抚养能力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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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城市低保金 |
城市低保 |
月 |
400元/月(人均) |
城市低保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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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农村低保金 |
农村低保 |
月 |
253元/月(人均) |
农村低保金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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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城市特困价格临时补贴 |
城困临补 |
不定期 |
根据上级文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
城市特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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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农村特困价格临时补贴 |
农困临补 |
不定期 |
根据上级文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
农村特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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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城市特困 基本生活费 |
城特生活 |
月/季 |
760元/月 |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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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农村特困基本生活费 |
农特生活 |
月/季 |
515元/月 |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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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残疾护补 |
月 |
70元/月 |
具有本县户籍,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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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困残生活 |
月 |
70元/月 |
具有本县户籍,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低保对象或者低保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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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残疾人创业扶持 |
创业扶持 |
不定期 |
10000元/人(一次性) |
自主创业的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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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残疾人教育资助 |
扶残助学 |
年 |
高中生:1000元/人-1400元/人元;大学生:3000元/人-6000元/人(按年) |
残疾高中生、大学生及残疾人家庭中有子女高中生或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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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费 |
独残扶助 |
年 |
5000元/人/年 |
独生子女死亡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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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补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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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独生子女保健费 |
独生保健 |
年 |
180元/年 |
农村独生子女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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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农村奖扶 |
年 |
1440元/年 |
农村独生子女或双女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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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计生手术并发症治疗及特困家庭救助 |
计生救助 |
不定期 |
10920元/年(独生子女死亡) 6960元/年(独生子女伤残) 3840元/年(手术并发症) |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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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 |
城独奖励 |
不定期 |
80元/月 |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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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 |
计生住院 |
不定期 |
住院期间,每人每天补助100元,年度内原则上最高补助50天。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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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节日慰问 |
计生慰问 |
年 |
500元/年 |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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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补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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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移民直补资金 |
移民直补 |
年 |
600元/年 |
后扶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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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库区移民困难扶助金 |
库移困扶 |
不定期 |
300-1000元/年 |
后扶移民或连带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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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大中型水库移民中长期职业教育补助 |
移民职补 |
年 |
4000元/年 |
后扶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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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大中型水库移民自主培训获证补助 |
移民培训 |
年 |
2000-6500元/年 |
后扶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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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损补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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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
救灾资金 |
不定期 |
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过渡期生活救助,每人每天20元及1斤粮(期限3个月); 冬春生活救助:人均月90元资金,衣被取暖酌情;房屋受损:一般受损(户均2000元),房屋倒塌(户均2万元);旱灾:人均60元。 |
受灾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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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补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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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农机具购置补贴 |
农机购置 |
不定期 |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农联〔2021〕54号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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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性补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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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离任村干部工资 |
离村补贴 |
半年 |
150元/月 |
离任村(社区)主职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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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 |
村医补助 |
月 |
1440元/年(退休5-8年) 1800元/年(退休8-12年) 2160元/年(12年以上) |
退休未从事乡村医生岗位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