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   2017-05-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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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区域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8 2017042650 岳阳县 岳阳县新墙镇12公里金诚陶瓷厂,该厂烟囱烧煤烟雾直排,离新墙水库只有200米,粉尘直接影响新墙水库水源。该厂生产污水直排新墙河进入洞庭湖。该片区周围还有十几家陶瓷厂,影响周围环境。 大气污染 岳阳县共有6家陶瓷企业,其中2家停产(分别于2013-和2016-)目前4家正常生产。该厂离新墙水库410米,有山脊遮挡,不属于新墙水库二级保护区。该厂生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和碱水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对新墙水库饮用水源影响不大,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后,外排至高桥河,最终进入新墙河。 部分属实 4-2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岳阳县环保局对金城陶瓷有限公司废瓷片堆场未按规定采取防扬尘、防流失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岳县环罚告字【2017】49号),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整改,罚款3万元。 5-1,根据监测结果:干燥塔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90mg/N·m3(标准值≤30mg/m3),超过《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修改单排放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岳阳县环保局对湖南金城陶瓷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岳县环罚告字【2017】52号),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处罚款30万元的决定。 金诚陶瓷有限公司已向岳阳县环保局报送整治方案,决定于5-37时停产。 另外岳阳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陶瓷企业的监管力度和监测频次,邀请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其他3家陶瓷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对岳阳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团生、岳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侯平凡、岳阳县建材办主任胡志刚、副主任罗乐之进行约谈,对岳阳县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许铄宇诫勉谈话、对岳阳县建材办安全监督股长杨峰通报批评 * 已办结
9 2017042651 岳阳县 岳阳县新墙镇岳阳县工业园里惠民小区周边都是工厂,特别是路途饲料厂废气扰民,排放黑烟。 大气污染 岳阳骆驼饲料有限公司于2011-建成并投入生产,位于岳阳县生态工业园(岳阳县生态工业园是湖南省人民政府2012-批准设立的省级工业集中区)。投诉人居住的惠民小区位于岳阳县生态工业园园内,是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廉租房,2013-开工建设,2014-建成。该厂锅炉废气配套了水雾喷淋除尘设施,膨化车间无组织废气配套了生物膜生物处理器,生活废水已进入县城镇污水处理厂。4-26,岳阳县环保局依据工作计划安排,对该公司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监测结果颗粒排放浓度均值388mg/N.m3,超过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颗粒物≤80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值502mg/N.m3超过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氮氧化物≤400mg/N.m3。 属实 根据4-27监测结果:锅炉废气总排口颗粒物排放浓度388mg/N·m3(标准值≤8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502mg/N·m3(标准值≤400mg/m3),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4-28,岳阳县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对岳阳骆驼饲料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岳县环罚告字[2017]48号),一是立即停产整治,二是罚款10万元。4-28,岳阳县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对岳阳骆驼饲料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事先告知书[2017]1号,内容如下:1、停止生产;2、制定整治方案;3、实施整改。 4-29,该公司向岳阳县环保局出具整改完成报告并请求重新监测;29下午16:30分,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了监督监测采样。 5-1,岳阳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已和惠民小区居民代表签订了和解协议。 对岳阳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团生、岳阳县生态工业园安全股长易红志、岳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易立新进行约谈 已办结
14 2017042740 岳阳县 岳阳县张谷英镇,镇中心建设垃圾中转站,距离学校与住户比近,离学校约50米。垃圾清运不及时,气味重,每晚焚烧垃圾,给周边居民造成了严重影响。 垃圾污染 经查,张谷英镇中心垃圾中转站实际上是一个垃圾临时堆放点,修建了2米高的围墙,搭建了5米高的防雨棚,占地面积120平方米。棚内垃圾约2吨,占地10平方米,距离刘家小学约60米,距附近居民跨路5米左右。该处垃圾堆放点由张谷英镇渭洞居委会承包给保洁公司,近期确实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的现象。今-以来共发生3起垃圾焚烧现象。 属实 张谷英镇人民政府已经组织人员对该处垃圾堆放点的剩余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要求保洁公司在每天7点前及时清运加强垃圾常清理。镇党委政府印发了禁止焚烧垃圾的通知,发动群众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0730-7280008。另外正向县有关部门争取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从根本上解决垃圾临时堆放点环境污染问题。 张谷英镇人民政府制定方案,并强力实施,杜绝垃圾焚烧扰民。 暂无 已办结
21 2017042859 岳阳县 岳阳县铁山水库旁竹木加工厂、养猪场污染水源。 畜禽养殖污染 铁山水库周边竹木加工企业共有11家。在2017-3-份已经取缔2家,剩余9家。 从2015-开始,岳阳县已经启动铁山库区集雨区范围内的生猪规模养殖场退出工作,已经退出32家。一、二级保护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已经全部退出。 部分属实 岳阳县林业局:已经制定铁山库区竹木加工企业关停取缔方案。5-2,岳阳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退出工作。同时,县林业局局长任小军召集执法大队开会,专题部署铁山库区竹木加工企业关停整顿工作,副局长刘君保带领执法大队进入-田、公田等镇提前做好关停准备工作。5-3,在县政府领导的带领下,由公安局、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铁山水资源保护局、工信局、电力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及相关乡镇组成的执法小组开展了铁山库区周边竹木加工企业关停专项行动。执法小组对剩余的9家竹木加工企业进行了断电关停,并张贴封条。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按照岳阳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岳阳县铁山库区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岳县政办函【2015】71号)文件,从2015-11-20起,用3-左右时间,将铁山库区集雨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关停或搬迁至集雨区外。截止目前,已完成退养32家(其中一、二级保护区规模养殖场已经全部退出),发放补偿资金1100万元。已退养的32家规模养殖场有16家需清理粪便,目前已清理13家。下一步,按照方案要求,继续推进畜禽养殖退养工作。 对岳阳县公田镇“两保”工作人员易心愿、-田镇林业站站长李平进行约谈 已办结
22 2017042860 岳阳县 岳阳县筻口镇中心水库中间有一个大型养猪场,污水乱排,污染水源。 畜禽养殖污染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中心水库为朱仑水库,该水库旁边建有岳阳胜奇畜牧有限公司朱仑种猪场,该养殖场成立于2005-,位于岳阳县筻口镇朱仑村,占地面积200亩,地理位置靠近筻口镇朱仑水库,朱仑水库为小I型水库灌溉型水库,蓄水面积2000亩。该养殖场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猪舍冲洗废水和尿液,养殖废水经沼气池收集发酵-进入生化池进行生化处理-进行反硝化反应-再进行消毒处理后排入稳定塘,最终进入朱仑水库用于水产养殖。 部分属实 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岳阳胜奇畜牧有限公司总排口水质进行采样分析结果显示,该企业总排口监测结果PH值为6,78(标准6-9),SS为29mg/L(标准≤200mg/L),总磷为4.12mg/L(标准8mg/L),动植物油为0.361mg/L(无排放标准),氨氮为8.12(标准≤80),总氮为15.8mg/L(无排放标准),CODcr为123mg/L(标准≤400),粪大肠菌群为9700mg/L(标准≤10000mg/L),监测结果显示暂未超标。 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朱仑水库水质进行采样分析监测结果为,CODcr为36.4mg/L(标准≤15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0.05mg/L(标准≤5)、水温24℃(标准≤35)、PH值6.94(标准5.5~8.5)、硫化物为0.012mg/L(标准≤1)、粪大肠菌群为180个/100mL(标准≤4000)根据检测结果,该水库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鉴于上述情况,岳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已对筻口镇人民政府下发环境保护工作整改令,要求筻口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朱仑水库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管,确保朱仑水库水质符合其水环境功能要求,不出现水质下降的现象。 对岳阳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团生、岳阳县环境监察大队稽查室主任潘烨、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敖伟、筻口镇党委书记梁亿仲、筻口镇政协联络办主任任明星进行约谈 * 已办结
29 2017042867 岳阳县 岳阳县莄口镇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已经在镇上存在了近十-,排放废气及污水,影响该镇地下水和空气。 水污染 岳阳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筻口镇双港村,以废纸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箱板纸、瓦楞纸和烟花纸,设计总产量为9.8万吨/-。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至饶港河。锅炉烟气采用水膜除尘+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50m烟囱高空排放。 部分属实 5-3,岳阳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报告单(岳县环监(监)〔2017〕第63号)结果表明,该公司生活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02mg/L(标准值为100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锅炉废气总排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103mg/N·m3(标准值8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值为455mg/N·m3 (标准值≤400mg/m3),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岳阳县环境保护局于5-3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岳县环罚告字〔2017〕56号)(岳县环罚告字〔2017〕5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同时处罚款共计10.1043万元。 2017-4-30,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边空气质量进行了采样监测,其结果显示,当地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对岳阳县筻口村筻口居委会党总支书记毛岳雄、筻口镇朱仑村总支部书记、筻口镇企业专干进行约谈 已办结
30 2017042868 岳阳县 岳阳县新开镇兴隆村兴隆水库里有人养了几千只鹅,污染水源。 畜禽养殖污染 岳阳县环保局、新开镇政府派相关人员于2017-4-29上午10时30分对投诉人反映的投诉地进行调查,经了解得知该养鹅地属于岳阳县新开镇朱砂桥村兴隆片团塘组,廖桂林承包了该村的兴隆水库(非上型水库,实为山塘)进行养鹅,于2011-9-份开始养殖,目前养殖规模约为1700余只,投资约为100万元,养殖总面积(包含兴隆水库)约为25亩。未向相关部门备案过,只与村里签订了租凭场地合同。兴隆水库主要用于该村村民的农田灌溉,但不作为饮用水源。 属实 新开镇人民政府:已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已经将所有鹅进行圈养,禁止下水,禽流感管控之后无条件转运所有鹅类。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兴隆山塘水库水质进行采样分析监测结果为,CODcr为63.5mg/L(标准≤15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0.050L(标准≤5)、水温24℃(标准≤35)、pH值7.43(标准5.5~8.5)、硫化物为0.005Lmg/L(标准≤1)、粪大肠菌群为930个/100mL(标准≤4000)根据检测结果,该水库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暂无 已办结
42 2017042959 岳阳县 岳阳县第二中学食堂油烟扰民。 餐饮油烟污染 岳阳县教体局已指派专人于4-30上午10点到县二中食堂进行了现场查看,经调查,岳阳县二中在校就餐学生2000人左右,食堂有7个灶台,6个对外排油烟管道,对附近居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属实 2017-4-中旬,岳阳县第二中学与岳阳县科结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油烟净化系统报价及合同书,但尚未动工安装。4-30在接到对交办的信访件后,岳阳县教育体育局积极应对,开展调查,弄清了问题的缘由。5-1,岳阳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油烟净化安装方案,指导安装工程的顺利进行,并安排专人负责。5-2,采购了设备。5-3,设备进场并准备调试安装。5-4,工作人员拆除了外墙旧排烟设备及室内抽油烟设备,并搭建了油烟净化设备安放台,完成了设备初步调试。目前后续工作正在有序的稳步推进中。 暂无 已办结
45 2017043049 岳阳县 岳阳县麻塘镇麻塘办事处谢垅村垃圾填埋场,岳阳县城关镇的生活垃圾从2005-至2013-止全部填埋在此,30万吨左右,占地面积80亩左右,没有无害化处理,污水流入了新墙河最终流入了洞庭湖。 垃圾污染 经查,麻塘镇谢垅垃圾场2006-投入使用,2013-停止使用,共堆放垃圾30万吨,其产生的污水经新墙河流入洞庭湖。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住建局从2014-开始实施麻塘谢垅村垃圾场治理工程。项目于2014-12-8立项,2014-12-20设计,2015-5-22至5-25通过预算评审,2017-3-14招投标,岳阳县事业公司为中标单位。 属实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方案要求该项目预计在10-底完成。 1、完成进场道路平整约200米,场内清表工作完成5%。 2、完成进场道路北侧山脚水沟清理疏通约200米,新建场内简易防洪沟约200米; 3、投入D80推土机1台,挖机2台,东风运输车3台,完成场内裸露垃圾转运35车,约300吨,覆盖黄土约200方;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加快治理进程。将按工程设计,建设渗滤液导流管和收集池,在工程完工后,把渗滤液用专用运输车运输至新开镇无害化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坚决杜绝污水流入新墙河。 对岳阳县麻塘办事处党委书记付文勇、岳阳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姚正大、岳阳县住建局事业公司副经理、项目经理周彤进行约谈 * 已办结
51 2017043055 岳阳县 岳阳县中洲乡机场村自来水上有油花漂浮。村内小明湖及大明湖承包给村民养鱼,污染水源。 水污染 岳阳县中洲乡人民政府乡长王勇、县畜牧水产局局长陈琳等相关人员于5-1号上午9点20分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机场村自来水油花漂浮问题:机场村居民饮用水由乡政府自来水厂供水,自来水厂取水口不在大、小明湖,而在费家湖。调查组邀请了8名村民代表进入到5户农户家中进行了查验,肉眼均未发现自来水油花漂浮的问题; 村内小明湖及大明湖水面面积7000亩,权属岳阳县畜牧水产局下属机构中洲渔场,由中洲渔场167户职工共同承包经营养鱼,-承包费80万元。大、小明湖存在投肥养殖的情况。 属实 岳阳县中洲乡人民政府: 1、5-3,对自来水水厂进行了设备维修,对过滤池进行了消毒清洗; 2、5-4上午,岳阳县水务局(岳阳县农村安全饮用水水质检测中心)已对水厂水质浑浊度和肉眼可见物进行了抽检。 2、岳阳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3-底的送检结果还未出。(因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计量认证尚未如期验收,不能开展常样品检测分析) 3、5-5,岳阳县农村安全饮用水水质检测中心的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检测结果合格,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岳阳县畜牧水产局:5-3,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大、小明湖的采样监测结果显示:pH值、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溶解氧、石油类达标,大明湖氟化物超出《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已经制定出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岳阳县中洲渔场已经对场内各湖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湖内投放畜禽排泄物、化肥等污染水质物质的通知》,并制定了《中洲渔场禁止大湖投肥的整改方案》。 对岳阳县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琳、岳阳县中洲渔场党组书记、场长刘冬云诫勉谈话,对岳阳县畜牧水产局水产股长孙会光、中洲渔场副书记刘伟、副场长费岳中进行约谈 * 已办结
60 2017050173 岳阳县 岳阳县黄沙街镇群乐村14组一家规模以上养殖场,养殖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村水库,严重的污染了当地水质,影响居民生活。 畜禽养殖污染 新墙镇:岳阳县琦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黄沙街镇群乐村和新墙镇新华村交界处。养殖场主体位于新墙镇新华村前进片,法人代表张香平,未办理国土和规划手续,目前猪场尚未投入生产,已停止建设,同时没有废水外排。 黄沙街镇:牲猪养殖场位于新墙镇和黄沙街镇交界处,现还在建设过程中,并未投入使用,未办理国土、规划手续,准备采取干湿分离、沉淀池、沼气池设施等处理污染。 经查,该养殖场已经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项目名称是常-存栏2450头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单位是岳阳县琦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属实 5-2,新墙镇人民政府在接到信访件后,会同黄沙街镇人民政府、畜牧站、城建办于,开始对交办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委托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土机张水库进行水质采样分析,经查,该养殖场属洞庭湖沿湖1000米范围内退养猪场,2017-4-15至28,因退养政策,该养殖场将120头仔猪临时寄养在建好的一栋栏舍内(目前仔猪已全部转移),所产生的废水与干粪暂存在沉淀池内,目前已运走。猪场也已停止建设,国土所、城建办已将未建设完成的部分拆除,并加强了常巡查监管。岳阳县环境监测站的报告单已出具,数据显示土机张水库水温、pH值、氰化物、氟化物、六价铬、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等指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暂无 已办结
70 2017050209 岳阳县 岳阳县举报村民付某某、周某某对去-“3.29专案行动”已取缔的非法沙场取沙,造成30亩山林被毁,表层连片裸露,水土流失严重,对森林环境破坏巨大,严重影响了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居民生活环境遭到相当大的破坏,情节恶劣。 生态破坏 经查,2014-7-,岳阳县中洲乡仁义村村民付立新、周红军等人,承包仁义村二片山丘取土洗砂,租金为每-8000元。2014-8-15开始动工取土洗砂,县国土局发现后,对其立案调查。2014-12-3,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3-29,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沙场进行了拆除,捣毁了机械设备,切断电源。关停后,付某某意欲重新生产,岳阳县国土局到现场进行了制止。现该砂场已停止生产,设备已拆除移走。 属实 岳阳县国土资源局:2014-10-对该砂场进行立案调查,同-12-3,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拒不履行,于2015-7-27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2016-3-29,县政府组织国土等相关部门对该沙场进行了强制拆除,捣毁了机械设备,切断电源。关停后,付某某意欲重新生产,中洲乡政府与我局到现场进行了制止。现该砂场已停止生产,设备已拆除移走,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其将破坏的生态进行治理修复。5-5,破坏的山地已经开始种植树苗。 中洲乡人民政府:已经在非法挖山洗砂场设立了严禁非法挖山采矿警示牌,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安排了专人进行巡查,重点地段加大了巡查频次。 暂无 已办结
76 2017050322 岳阳县 岳阳县-田镇大界村非保定组的万某某非法动用机械和雷管炸药,大肆挖山爆破采石,非法滥采损毁数十亩的山林,导致山体面目全非,水土流失严重。 生态破坏 经查,-田镇大界村保定组村民万关度以建房挖基为由,邀请保定组组长万祖元及户主代表17人到场,经户主代表签字同意后,同意万关度在保定组关卡右侧开山挖地基建房。万关度在得到户主代表同意后,通过与湖北省通城县五里镇寺泉村村民交换土地,换得采石点开采面约五分之二的山地,另外五分之三开采面属保定组公山,然后与-田镇原苏段村村民陈飞寒于2015-10-8签订协议,协议规定:1、屋基的面积为25M*26M;2、由万关度出资6万元给陈飞寒作为工程承包款;3、平整地基所需爆破用品由万关度负责申请,资金由陈飞寒出;4、施工期间开采出的片石由陈飞寒自行处理。其后,实际进行了爆破采石行为,由-田镇原伏马村爆破员李再来负责申领炸药雷管爆破,大界村万敖帮助陈飞寒开铲车,装车和平基,-田国土所到现场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开采行为于2015-12-停工至今。经-田镇林业站实地勘察,损毁山林约3亩左右。 属实 2017-5-4,岳阳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对陈飞寒、万关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实,万关度在未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房;陈飞寒在未取得合法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挖山采石。万关度和陈飞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岳阳县国土局依法对其下达了《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通知》(岳县国土资责停字〔2017〕107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2017-5-5,岳阳县水土保持局对陈飞寒下达了《岳阳县水土保持局现场检查通知》(岳县水保检字〔2017〕16号)。5-8,岳阳县水土保持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八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陈飞寒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岳县水保罚告字〔2017〕16号),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责令陈飞寒在2017-10-20前对违法损毁山地采取补救措施。 2017-5-5,岳阳县公安局-田镇中心派出所对岳阳市瑞安爆破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员李再来进行了调查询问。 2017-5-8,岳阳县林业局执法大队责令万关度与陈飞寒在2017--底前对2.8亩的挖采区域进行生态恢复,种树复绿,并对造成的农田、土地进行补偿,防治矛盾深化。 2017-5-8,-田镇人民政府组织镇国土所、林业站、大界村等相关单位专题研究讨论,制定了整治方案,责令万关度、陈飞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分期分批次对开采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对岳阳县-田镇林业站站长邹勇、-田镇政府水资源保护干事蒋朝万、-田镇环保专干万海政进行约谈、-田镇原大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万洪通报批评 * 已办结
90 2017050423 岳阳县 岳阳县中洲乡洞庭湖旁猪场污水直排洞庭湖(中洲乡野山农牧公司、中洲乡传诚农牧公司)。岳阳县三合乡枫树湾养殖场环保排污不达标,臭气盖天,现在盖大规模养殖场。 畜禽养殖污染 2017-5-59时,中洲乡乡长王勇、乡分管畜牧工作的人大主席毛虎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乡长费军民等相关工作人员会同县环保局、畜牧局到野山农牧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中洲乡野山农牧公司自2016-10-开始养猪,目前存栏3500头,其中母猪372头、公猪20头。该场采取的是干清粪,用于种植业,实现农牧结合,粪水实现了雨污分离,并通过环保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没有进行直排,县环境监测站已现场抽样监测,监测数据正在分析中。 根据中洲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营业执照登记系统初步查证,中洲乡辖区内没有登记注册名为“中洲乡传诚农牧公司”的企业,只有中洲乡佳诚农牧公司(原国泰农牧公司所在地),该公司自2015-承包中洲国泰养殖有限公司发展生猪养殖,原国泰养殖有限公司于2015-1-9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编号:湘环(岳县许)字第(140009)号)目前存栏生猪5701头,其中,母猪1344头,公猪11头。该公司对粪污采取沼气处理,实现社会化服务,没有进行直排,并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县环境监测站已现场抽样监测,监测数据正在分析中。 岳阳县枫树湾养殖场全名为岳阳县枫树湾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该公司始建于1997-,公司位于岳阳县新墙镇三合村进塘片,2016-扩建时办理了-存栏15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目前存栏3000头生猪。该公司养殖废水经1200立方米沼气池厌氧处理。沼气供应周边三个村1038户居民使用;沼液、沼渣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的灌溉和鱼塘养鱼及农田施肥。目前-存栏15000头生猪养殖项目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现正在建设的项目为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于2016-7-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主要生产设施有:沼气池(12000立方米)、厌氧罐(4座共18000立方米)、生物脱硫塔、化学脱硫塔、沼气脱碳设备、双膜储气柜、卧式储气罐等生产设备。项目以新鲜猪粪及秸秆等为原料生产沼气,主要目的是消纳本地养殖场的畜禽粪便。目前该天然气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部分属实 中洲乡人民政府: 2017-5-5上午8点20分,中洲乡人民政府已明确分管畜牧工作的人大主席毛虎勇及畜牧站等相关人员负责处理该问题; 2017-5-5上午9时,中洲乡工作人员会同县环保局到野山农牧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2017-5-8晚对野山农牧负责人进行了补充调查。 岳阳县畜牧水产局:已下发《关于加强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的紧急通知》(岳县畜水函[2017]17号)文件; 正在督促整改,加强监管。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7-5-5,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该枫树湾畜牧有限公司周边鱼塘水质和猪场臭气进行了监测。并对该公司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于2017-5-26之前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5-7,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显示鱼塘(冲塘湾水库)悬浮物和粪大肠菌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水质标准》。 第三方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岳阳县枫树湾畜牧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臭气)进行采样分析的监测数据显示,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中洲乡宝塔湖水质进行的监测采样数据显示,挥发酚均值为0.0069mg/L,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5-8,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岳阳县野山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污水总排口进行了采样。5-10,监测报告(岳县环监(监)〔2017〕第74号)显示悬浮物排放浓度为362mg/L(标准值为≤200)、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为≥24000个/L(标准值为≤1000个/L)、总磷排放浓度为20.1mg/L(标准值为≤8.0),均超过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标准。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对岳阳县野山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岳县环罚告字〔2017〕66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35元。 新墙镇人民政府:加强常监管,落实整改措施。 对岳阳县中洲乡党委书记刘四兵进行约谈,对中洲乡坪桥村党总支部书记周移六、中洲乡中洲村党总支部书记姚林华通报批评 *已办结
91 2017050425 岳阳县 岳阳县城关镇以北约3公里处的新墙河北岸的谢垅村内,有一个县级垃圾场于2005-建设在谢垅茶场土地上,没有无害化处理、没有环保填埋,污水长流,深埋地下的垃圾自行燃烧,水质受到了严重污染。垃圾堆积高达5、6米,陡坡覆盖不严实,臭味依旧,污水细菌病毒极多。 垃圾污染 经查,麻塘镇谢垅垃圾场2006-投入使用,2013-停止使用,共堆放垃圾30万吨,其产生的污水经新墙河流入洞庭湖。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2014-开始实施麻塘谢垅村垃圾场治理工程。项目于2014-12-8立项,2014-12-20设计,2015-5-22至5-25通过预算评审,2017-3-14招投标,岳阳县事业公司为中标单位。因当地村组团队协调问题多-协商未果,导致工程无法启动建设。 属实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方案要求该项目预计在10-底完成。 1、完成进场道路平整约200米,场内清表工作完成5%。 2、完成进场道路北侧山脚水沟清理疏通约200米,新建场内简易防洪沟约200米; 3、投入D80推土机1台,挖机2台,东风运输车3台,完成场内裸露垃圾转运35车,约300吨,覆盖黄土约200方;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加快治理进程。将按工程设计,建设渗滤液导流管和收集池,在工程完工后,把渗滤液用专用运输车运输至新开镇无害化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坚决杜绝污水流入新墙河。 2017-5-9住建局局长姚正大再次深入工程现场督办工程进度; 开展进场道路测量和放线定位; 投入人力10个,完成30米路面人工整理; 调用专业运输车,运输2车渗滤液(约40吨)至新开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岳阳县住建局事业公司副经理、项目经理周彤进行约谈 * 已办结
83 2017050455 岳阳县 岳阳市岳阳县荣家湾镇鹿角村(在洞庭湖旁),南方水泥厂、丰利造纸厂导致噪音污染、扬尘污染、臭气污染、污水排放,废弃污染,垃圾填埋,排放都未达标。 水污染 经调查,岳阳县荣家湾镇鹿角村洞庭湖旁湖南岳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进料工序、粉磨工序未运行,发货工序间断性运行,其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生产过程中无臭气产生、生产废水为冷却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杨茂湖,厂区扬尘配备了一台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厂区垃圾由环卫所清运。 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于5-512时全面停产检修。废水: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后排入洞庭湖,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已联网。废气:75吨循环硫化床锅炉采用布袋除尘-脱硝-脱硫处理后经100米烟筒排放(停产检修),并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已联网;2台链条锅炉备用,碱回收锅炉采用静电除尘处理后经80米烟筒排放(已停产)。噪音: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其中制氧站和生活用纸空压机房的噪声未作消音处理。固废:生活垃圾自2016-11-起全部运往中信垃圾中转站后统一运往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对厂区原遗留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后全部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粉尘:备料车间未生产,厂区道路、原料码头路段由专人负责清扫,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部分属实 2-2,岳阳县环保局对南方水泥厂水泥熟料码头未环保验收投入运行的问题进行了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岳县环罚字〔2017〕11)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罚款5万元。 5-3, 岳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危险废物未依法处置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于5-6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岳县环发告字〔2017〕65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7万元。 岳阳县环境监测站于5-5对湖南岳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粉磨工序、生活污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暂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见附件),该公司在主要工序停产期间将对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已报岳阳县环保局备案。 5-2,岳阳县环保局对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苇渣擅自倾倒,处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岳县环发告字〔2017〕60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分公司于5-5对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昼间、夜间)、扬尘(24小时连续)、臭气分别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污水总排口和碱回收锅炉废气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噪声厂界东昼间测量值为62.1,夜间测量值为56.7,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报告单见附件),岳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5-7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岳县环改字[2017]11号)限期七天内改正违法行为,扬尘和臭气数据正在分析中,该公司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已报岳阳县环保局备案。 2017-5-10,臭气监测结果西南方为23,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岳阳县环保局于5-10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空气质量PM10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对岳阳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团生、岳阳县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罗静进行约谈 *已办结
110 2017050661 岳阳县 岳阳市岳阳县新开镇科新防水材料厂废弃直排,气味刺鼻、多次向省、市环保局投诉未果。 大气污染 经查,岳阳市科兴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新开镇新开村,以煤焦油、原纸、石英砂、PVC、沥青等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防水卷材,设计产能为6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该公司2009-11-通过了环评审批,2012-11-完成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该公司生产间接冷却废水经收集自然冷却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新开镇污水管网。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采用湿法喷淋除尘处理,沥青烟经收集、活性碳吸附处理后通过340米爬山烟道后由30米烟囱高空排放。 部分属实 2017-5-9,岳阳县环保局在电力部门调取岳阳市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2016-11-以前用电情况以及2016-11-至今的用电情况对比,该企业自2016-11-停产至今没有生产。 经岳阳县环境监察大队2017-5-922时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 该公司在2016-就与岳阳常青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就有机热载体炉废气处理进行重新设计、安装达成了协议;与湖北华信盛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就“沥青烟”处理设施重新设计、安装也达成了协议。目前,相关设备正在安装。 岳阳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团生进行约谈 已办结
121 2017050795 岳阳县 岳阳市岳阳县黄沙街镇和谐村养猪场,距村民仅五六百米,恶臭难闻,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山地、农田,曾向县环保局反映未得到解决。 畜禽养殖污染 黄沙街镇和谐村养殖场周成益于2013-开始建场养猪,有2栋1800平方米的栏舍,现存栏生猪400头,距离居民区500米以上,是与正大饲料公司合作的猪场,于2013-办理了环评等相关手续,并于同-10-建成开始养殖,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场区根据环评要求实行了雨污分流,并配套了黑膜沼气池、猪粪暂存池、沼液暂存池、干湿分离机、干粪堆场等环保处理设施。猪粪、猪尿、冲洗栏舍废水经暂存池通过干湿分离机实行固液分离,猪粪收集于干粪堆场用于农用施肥,猪尿和冲洗栏舍废水进入黑膜沼气池发酵处理后进入沼液暂存池,再根据需要抽至山林用于树木灌溉。共有山地面积500多亩,其中北面200亩是和谐村所有,另外的南面300多亩为汨罗市新塘乡丁园村所有,该场西面与中洲乡的巴陵村接壤,该场确有一定的臭味,但是排放都经过沼气处理。5-5,由于黑膜沼气池进入沼液暂存池的管道堵塞,在清理过程中造成管道接头开裂,造成沼渣、沼液溢出流入山林。 属实 2017-5-8,环保局汇同黄沙街镇环保站专干尹望兴和畜牧站站长万四红到黄沙街镇和谐村养殖场进行了实地查看。由于黑膜沼气池进入沼液暂存池的管道堵塞,在清理过程中造成管道接头开裂,造成沼渣、沼液溢出流入山林。督促猪场业主尽快修复受损管道,将下方的污染物转至沼气池进行处理。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岳阳县新华村养殖场沼液暂存池和山下鱼塘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数据正在分析中。 岳阳县畜牧水产局:正在落实整改措施, 正在加紧常监管。 黄沙街镇人民政府:管道下方的污染物处理完毕,前段时间因操作不当的干湿分离机正常投入使用,正对沉淀池清淤泥,清理完成后准备用石灰消毒。 岳阳县环保局:2017-5-8,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岳阳县新华村养殖场沼液暂存池和山下鱼塘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数据正在分析中。并要求该养殖场对溢出的沼渣、沼液进行清理。 2017-5-9对岳阳县新华村养殖场沼液外流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养殖场于2017-5-10前修复开裂管道,并将外流沼液彻底清理。 2017-5-10,经查,开裂管道已修复,外流沼渣、沼液彻底清理完毕,养殖场正在平整土地准备新建1个120m3应急池。 2017-5-11,对岳阳县新华村猪场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120m3应急池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建成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并处罚款伍万元。目前,养殖场正在进行新建1个120m3应急池的土建施工中。 对岳阳县黄沙街镇环保专干尹望兴、黄沙街镇农机推广中心副主任、畜牧股长万四红进行约谈  
127 2017050828 岳阳县 岳阳县-田镇是铁山饮用水库的最上游,道院村、稻田村、弯头村的新农村建设安置点都建有污水集中处理站,可至今没有运营,生活污水、粪便等污染源直接排放在铁山水库。 水污染 湾头村集中安置点未开工建设,稻田村村民集中安置点还在建设中,污水处理设施还在完善。黄岸村村民集中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因资金问题,已经停工,所以未能及时启用,现已恢复施工,7-份可以投运,正在督办中。 部分属实 待定    
160 2017051045 岳阳县 湖北省通城县五里镇治全村村民举报: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田镇大界村非保定组的万石书,在未取得任何合法开采手续,在作为治全村村民灌溉和生活用水源的治全水库上游-大界村非保定组山上大肆挖山爆破采石,就近建豪华别墅,非法滥采损毁数十亩山林,造成山体面目全非,严重水土流失,大量的废土、泥沙倾泻淤积治全水库,经此跨省过往的人车难行。督察组进驻后,才暂停无证开采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要求湖南省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无证开采、滥毁林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万石书非法矿山,予以彻底关闭,以恢复治全水库一库清水。 生态破坏 一、该件系2017050322号信访件重复投诉,当时调查情况为:1、万关度申请建房;2、爆破员李再来负责申领炸药雷管爆破;3、万石树弟弟万敖帮助陈飞寒开铲车、装车和平基;4、陈飞寒与万关度签订挖宅基地的协议,实际进行爆破采石;5、万石树并未参与。 二、陈飞寒承认违法事实,万石树予以否认,不承认参与其中;由于是无证经营,无法证明万石树是否与陈飞寒合伙,参与其中。 三、2017-5-11上午,岳阳县林业局执法大队与国土局执法大队联合第2次到举报现场及附近污染水库实地调查,调查情况如下:1、涉及到我省举报事项都已查明,情况与2017050322号信访交办件处理报告一致。曾在2015-10-有开挖爆破采石现象,但现已关闭。至今未再开采及爆破,目前已开始修复及绿化; 2、在举报地(被损毁山林)附近有一贩卖砂场,砂场由湖北通城部分乡镇送砂,再由现有砂场筛选后转卖至湖南各地,赚取差价,砂场不存在洗砂行为。现已关停砂石贩卖场,由-田镇政府委派干部设卡杜绝湖北通城进砂; 3、发现在离举报采石地址附近不到100米的水库上游旁存在一大型机械挖石、碎石石场,并在水库上端有挖沙洗砂船两艘,造成水土流失及水质污染,有图片为证,并存在夜施工现象。但此处石场系湖北省通城县范围,经水库上游河流上下段水质目测比对,此处石场及采砂船是造成水土流失及水质污染的最主要因素。 部分属实 一、2017050322号信访件已提出处理措施,即责令当事人在2017--底前对2.8亩挖采区域进行种树复绿、生态修复; 二、加大对已被关停的砂石贩卖场的监管,由-田镇政府委派干部设卡杜绝湖北通城进砂专卖行为; 三、林业局与国土局共同建议环保督查部门现场查看,并联系湖北省环保部门落实关闭湖北省境内采石场、采砂船,并共同治理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问题。   *
150 2017051061 岳阳县 岳阳市岳阳县新开镇(岳龙砖厂)及麻塘镇(宏发砖厂)晚上偷偷生产红砖,白天为了应付督察组检查而停工。砖厂采用的原料是煤和红泥土,烟囱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含二氧化硫的废气(黑色的)气味刺鼻。 大气污染 经查,一、举报人投诉的岳阳市岳阳县新开镇(岳龙砖厂)并非我县内企业,系岳阳市楼区郭镇境内的一家粘土砖厂;二、举报人所说的麻塘镇(宏发砖厂)的问题,工信局联合麻塘办事处已于2017-5-11上午派专人到该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无此事。 部分属实 2017-3-28,麻塘办事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采取负责干部一人负责关停一个砖厂的办法和措施,通过说服,宏发砖厂于2017-4-24已停火。且4-28,办事处协调电力等部门对辖区内的粘土砖厂全部采取了断电行动。 5-11晚8点半,岳阳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巡查时发现宏发砖厂附近有一家麻塘新型环保建材厂仍在生产粘土砖坯。 对岳阳县麻塘办事处人大主席、政协联络办主任、企业办主任进行约谈 *
138 2017050988 岳阳县 岳阳市岳阳楼区康王乡胜天采石场,大面积破坏树林,且未采取恢复措施。使用炸药时,噪声扰民,曾因使用炸药炸死5-6个人。曾向经开区环保局反映无果。 生态破坏 被举报的岳阳楼区康王乡胜天采石场实为岳阳县新开镇胜天村建筑用砂岩矿,属岳阳市铭基矿业有限公司,为合法矿企。矿权证号为:C4306212013027130138128,有效期限为:2014-9-1至2017-9-1,批准面积为118.7亩,至今只开采了30亩左右。2016-8-14,胜天采石场发生意外安全事故,致两名工人身亡(并非5-6人),县安委会已作出调查处理,将铭基矿业有限公司列入市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并责令胜天采石场停止开采,胜天采石场自2016-8-14至今未开采。 部分属实 县国土局:已责令该企业采取生态环境恢复措施,目前部分矿区已经复绿,采石场到期闭矿后,将按要求复绿,进行矿区环境治理。 县林业局:已于2017-5-12开会研究部署,定于上午赶往新开镇胜天村现场对举报提出的“大面积破坏树木,且未采取恢复措施”涉林问题予以调查核实。    
170 2017051185 岳阳县 岳阳市岳阳县柏祥镇临广村盛祥环保公司(烧死猪),废水排入地下池,无防渗措施,污染居民井水,恶臭难闻。 水污染 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待定 待定   *
171 2017051186 岳阳县 岳阳市岳阳县筻口镇仙安村仙安纸厂,污水排入沙港河,水质发黑,污染了周边居民的地下水。曾向岳阳市环保局12345多次反映未果。要求纸厂达标排放。 水污染 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待定 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