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县2017年“文艺名家”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11-24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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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2017年“文艺名家”评选活动

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县文艺工作健康发展,鼓励和支持本土文艺人才开展创作活动,大力弘扬和传播优秀文艺作品,根据《中共岳阳县委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县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县发〔2015〕7号)精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艺名家”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文艺名家评选活动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具体承办。成立县文艺名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黎晓军任组长,万强任副组长,    方楚生、刘慧琼、胡山河、刘望平、程琼为成员,全面领导我县文艺名家的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简称县评审办),设县文旅广新局文艺股,程琼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文艺名家选拔、评审等日常工作。

二、选拔对象

文化艺术(声乐、舞蹈、器乐、戏曲、书法、美术、摄影、编剧、作曲、文学)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文艺名家”10名。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评选工作要做到全面真实、择优评选、客观公正、不搞平衡。

(二)坚持公认性原则。对评选出的对象要做到社会公认、同行公认、群众公认。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推荐质量,真正把在全县文化艺术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四、选拔标准

(一)户籍在岳阳县,并且目前在岳阳县工作或生活2年以上。除县文联外,其他单位的正科职以上领导干部不列入名家评选和扶持计划。作品反映岳阳县人文风貌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德修养良好,德艺双馨,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

(三)活跃在文艺工作第一线,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文学艺术创作和表演艺术等领域有较深造诣,并取得显著成绩、社会认可,在我县文化艺术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成果。

(四)申报人的学术成果在市级以上(含)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申报人或其作品曾获市级一等奖(含)、省级二等奖(含)或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奖项;申报人专著正式出版(不含套书)的,须有相关文件资料、获奖证书、奖状、奖杯、照片、音像制品、实物、作品等其中两项以上证明。

(五)应具有以下职业或专业资格之一

1.市级以上(含)文艺协会会员;

2.在文学艺术创作、表演艺术和教育教学等领域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系列专业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五、评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11月23日—12月1日)

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电视、广播、媒体等发布公告,在全县营造选拔活动的良好氛围,争取各级组织、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二)推荐申报(2017年12月2日—12月10日)

一般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无工作单位的,可由相关行业协会或业务主管单位推荐。每人限申报一项。

(三)资格审核(2017年12月11日—12月24日)

县评审办组织专人对具备条件的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归集、登记、审核,同时,向县纪委、县综治办、县卫计局、县禁违治违拆违办、县环保局征求意见,县评审办根据审核和征求意见结果,提出每个门类正式候选人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按门类,正式候选人少于3人的,取消该门类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县评审办将候选人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专家评审(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10日)

县评审办在省、市文艺专家库中按项目门类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各门类评审专家组。各门类评审专家组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打分排序。县评审办根据评审专家组的打分排序情况确定出各门类胜选人员名单。

声乐、舞蹈、器乐、戏曲类,由评审专家组按照查阅申报材料与观看现场表演方式进行评审;书法、美术、文学、编剧、作曲、摄影类,由评审专家组按照查阅申报材料和现场听看音频视频佐证资料(佐证资料可以以PPT的形式呈现)方式进行评审。

专家评审设总分100分。由以下组成:

1.学术地位(10分)

(1)为国家级文艺协会会员或专业技术职称为正高职称的,计10分。

(2)为省级文艺协会理事成员或专业技术职称为副高职称的,计6分。

(3)为市级文艺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或县级文艺协会会长或专业技术职称为中级职称的,计4分。

具备以上多重身份,按最高身份计分且不重复计分。

2.学术成果(专论、著作、课题、作品)(5分)

(1)在国家级文化刊物上发表学术成果的,计5分。

(2)在省级文化刊物上发表学术成果的,计3分。

(3)在市级文化刊物上发表学术成果的,计2分。

(4)在县级文化刊物上发表学术成果的,计1分。

以上成果均须在2007年11月20日后发表;同一成果在多级文化刊物上发表的,按其发表的最高级计分;发表多篇成果的,不重复计分。

3.学历教育及工作经历(5分)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计1分,本科以下学历的不计分。

(2)从事现专业或行业工作5-9年的,计2分;10-14年的,计3分;15年(含本数)以上的,计4分。

4.个人或作品获奖情况(10分)

(1)在国家级文化部门或专业协会举办的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含)的计10分。

(2)在省级文化部门或专业协会举办的比赛中,获金奖的,计8分;获银奖的,计7分;获铜奖的,计6分;获优秀奖的,计5分。

(3)在市级文化部门或专业协会举办的比赛中,获金奖的,计6分;获银奖的,计5分;获铜奖的,计4分;获优秀奖的,计3分。

以上获奖均须在2007年11月20日后取得;多次获奖的,按分值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5.现场表演或现场观看视频资料(70分)

由评审专家根据现场表演情况和视频资料情况评定分值。

(1)声乐、舞蹈、器乐、戏曲类。进行现场表演,具体步骤为:自我介绍,主要查看形象、气质,分值10分;舞台表演,分值30分;技能表演,分值30分。

(2)书法、美术、文学、编剧、作曲、摄影类。提供音视频佐证资料,具体应包含:个人简介,分值10分;在该专业领域获得的成果及影响,分值30分;体现本人成就的代表作品,分值30分。

(五)组织考察

由县评审办组成考察组,对拟入选人选进行实地考察,确定12名正式候选人。

(六)研究决定

评审办将考察的工作情况、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差额评定10名“文艺名家”。

(七)总结表彰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评选出的文艺名家进行表彰奖励,并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六、支持措施

对入选的名家,每人给予1万元专项资助,主要用于: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整理、记录、出版有关文艺资料;参加展演、展示和学术交流;参与文艺公益性宣传。同时,采取提供学术交流机会、优先推荐等方式,对入选名家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

七、评审结果运用

对评选出的文艺名家,将以岳阳县文化艺术专家人才库的形式,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对文艺名家进行重点宣传,最大限度的发挥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我县文化事业快速发展。

八、申报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

(二)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认真审查核实相关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三)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填写、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含:

1.《岳阳县名家支持计划人选推荐申报表》(详见附件1)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

2.申报人选事迹材料1份(2000字左右)及其电子版;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业聘任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重要成果证明等材料装订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原件交由评审办审核。

(四)相关申报材料应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送县评审办(联系人:程琼;联系电话:0730-7624588,152 74051106;电子邮箱:82966017@qq.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岳阳县“文艺名家”评选推荐申报表


附件

 

 

 

 

岳阳县“文艺名家”评选推荐申报表

 

 

 

 

申报类别: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                       (公章)

 

 

 

 

中共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A4规格打印完成。

2.专业专长为申报人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或专业。

3.推荐表中所涉及日期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如2017年1月1日。

4.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相关内容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5.照片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可粘贴在推荐表上,也可将照片电子版插入本表,一并彩色打印。

6.个人简历中,简要填写申报人的工作、学习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学艺、实践经历。

7.单位意见指单位对申报人德、才、绩评语。

8.推荐单位意见指负责向县名家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的单位意见,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人姓名

 

性别

 

贴照片

2寸彩色免冠

出生日期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职业

 

级别

 

认定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认定时间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为该领域所做的贡献及获奖情况

 

 

 

 

 

 

 

 

 

 

 

 

 

 

 

 

 

 

 

 

 

 

 

 

 

 

 

 

 

 

 

 

 

 

 

 

 

 

 

 

 

 

 

 

 

 

 

 

工作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办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另附2000字的事迹材料

 

 

岳阳县2017年“文艺名家”评选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