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1-2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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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马飞:

你位于荣家湾镇天鹅路西侧(文化馆院内)的一套住房已经转让给李雄军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李雄军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土地转移登记,请你于15个工作日内来我中心协助办理转移登记,逾期我中心将对此不动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岳县国用(2001)字第0560号】予以变更,并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电话:0730-7663020。

特此公告。

岳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