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区供水入户管网安装建设费标准和延伸服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来源:发改局   2018-12-0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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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18-02003

岳县发改〔2018〕303号

关于调整城区供水入户管网安装建设费标准和延伸服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

批   复

岳阳县洞庭供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供水入户管网安装建设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公司计量设备升级和材料、工资成本上涨等实际情况,根据《城市供水条例》、《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湖南省定价目录》(2017年版)等相关规定,参考周边县市标准,并结合我县实际,经成本监审和价审会集体审议,现将你公司供水入户管网安装建设费和相关延伸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因用户生产、生活需要从庭院主管网切口开梯到户实施入户管网安装建设或改造的,可收取供水入户管网安装建设费。

(一)用户供水入户管网安装建设费标准:DN15机械水表为1640元/户,DN20机械水表为1740元/户;DN15远传水表为2010元/户,DN20远传水表为2110元/户,但新建商品房供水入户管网安装建设费计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由开发商负责,不得向用户另外收取。

“一户一表、水表出户” 改造居民用户入户管网安装建设费按以上水表相同口径、相同类别标准下浮100元/户。庭院主管无法使用确需改造的,其改造工程费用由安装单位与用户按工程定额标准协商确定。

(二)居民入户管网安装建设费包含从庭院主管网切口开梯装配计费表前管道,开挖土方,安装表井、表箱、阀门,将水表出户集中装置(含水表)及表后进户水管“一户一管”安装等所需材料费、安装费、道路开挖修复费、勘测设计费、工程预(决)算费、台班费、管道试压质检费、核表冲洗费等。计费表后进户水管12米范围内公司不得收费,每超过1米加收20元。用户需要增加入户水管的,每增加一管加收380元。对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人群实行优惠政策,凭有效证件按规定标准的80%收取入户管网安装建设费。

(三)供水入户管网安装建设所需的设备、管材及配件均应使用住建部或省住建厅推广的PE、PPR输水管、液封式数字水表、远传水表、塑料表井、壁挂式表箱等。因工程情况复杂或特殊(含更换特殊管材等)需要超过规定标准的居民用户、DN25及以上口径水表的用户供水入户安装建设费标准,由用户与安装单位依据材料价格和工程定额标准协商确定,同时出具工程项目预算书,并签订安装合同后据实收取。

二、放开部分供水延伸服务收费项目。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发布2018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2018年2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放开工程勘测设计费、自来水开通水损费、拆(装、换)表工时材料费、自建供水设施检测验收费,实行市场自主定价,具体标准由你公司与委托单位、企业或个人自主协商确定,并使用税务发票,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

三、本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文件到期后,须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原县物价局岳县价〔2014〕9号文件同时废止,其他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管理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四、你公司接此通知后,应认真做好收费标准公示,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我局反馈。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30日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