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萍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2-24 15:21
浏览量:1 | | | |

吴淑萍因保管不慎,将岳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04980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淑萍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