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月香岳县国用(1997)字第21010507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19-05-07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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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龙月香因保管不慎,该土地坐落于城关镇荷花路,土地证号:岳县国用(1997)字第21010507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龙月香

2019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