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19-04-3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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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飞因保管不慎,该土地坐落于岳阳县筻口镇熊市村第八村民组,土地证号:岳县集用(筻)字第200604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宇飞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