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岳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30-766302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对产面积㎡ |
备注 |
1 |
周瑞波 |
宅基地/房屋 |
岳阳县新墙镇高桥村高桥片周桂组 |
180m2/254.09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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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