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日常监管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岳阳市有关部门在医疗废物处置、建筑垃圾扬尘防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和工矿企业超标排放等的监管还不到位、部分企业长期违法污染问题未得到及时查处。
二、整改目标
按照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监督企业守法。
三、整改措施
1、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制定医疗废物处置、建筑垃圾扬尘防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和工矿企业超标排放整治方案,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监督企业守法。
2、细化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各县直部门、乡镇(办事处)在污染防治工作中任务责任和考核评分规定,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乡镇(办事处)、部门绩效考核中的导向作用,加大环保考核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
四、整改效果
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力度和频次,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处置医疗废物,开展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落实“六个100%”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加大垃圾转运和清扫力度,提高城区机械化清扫率。加强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开展畜禽养殖行业、工业企业和园区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督促企业提高自主守法意识,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7663055;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