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8)整改销号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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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

全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普遍偏低。岳阳市中心城区6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一级A标准提质改造的仅3家,完成率仅50%;12座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能够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仅3家,完成率仅25%。

二、整改目标

完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使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三、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岳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岳县环委发[2018]6号)、《岳阳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岳阳县政府令1号)、《岳阳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岳县环委发[2018] 3号)、《2018年度岳阳县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岳县环委办[2018] 2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四、整改效果

截止2019年12月17日,岳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7663055;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