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2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岳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30-762726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朱大为 |
宅基地/房屋 |
新墙镇水库村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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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雪松 |
宅基地/房屋 |
新墙镇水库村 |
330 |
2020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