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岳阳县人民政府岳阳县东洞庭湖金盆港水域砂石尾堆治理工程”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满意的决策,特将本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岳阳县人民政府岳阳县东洞庭湖金盆港水域砂石尾堆治理工程位于岳阳县东洞庭湖金盆港水域(丰水期处于湘江航道副航道)砂石尾堆位于麻塘大堤北闸上游1.5公里位置,为保障航道的顺畅通行,改善湖区的生态环境,现拟建设岳阳县东洞庭湖金盆港水域砂石尾堆治理工程,清理范围内项目区总面积约4.8km2,其中副航道中清理尾堆总面积为319608m2,清理至区域内设计枯水位高程以下,自然洲滩上清理尾堆面积为57143m2,就近推平至周边洲滩高程。
二、建设单位:岳阳县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方振湘 1378609008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电子邮件方式:yywh.1111@163.com;
(2)电话方式:李工 18773042695、0730-822868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