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公示
来源: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0-07-0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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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湘农联〔2020〕62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58号)文件,为做好岳阳县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提高贫困户产业参与度,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经项目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现场考察、初审,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通过。现就岳阳县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予以公示。

一、项目专项资金:360万元。

二、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

岳阳县洞庭春纯天然茶叶有限公司(安排专项资金130万元),位于毛田镇鸣山村、孟城村的黄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岳阳市惠泰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位于新开镇龙湾村的金盆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岳阳县亭上种植专业合作社(安排专项资金130万元),位于毛田镇南冲村的艾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三、项目帮扶对象

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帮扶对象主要是毛田镇、新开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优先支持:一是脱贫攻坚战以来没有得到过产业帮扶的贫困户;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贫困户;三是长期在外务工就业、受疫情影响不能外出或外出后返乡的贫困户、边缘户;四是受禁食陆生野生动物政策影响需要转产转业的贫困户、边缘户。

本项目计划带动帮扶贫困人口 1351人。其中毛田镇976人,新开镇375人。

四、项目实施主体要求

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主体确定范围:一是扶贫龙头企业、扶贫合作社;二是参与“千企帮村万社联户”行动且带贫效果好的带贫主体;三是受禁食政策影响需要转产转业、依法养殖陆生野生动物、带贫效果好的带贫主体。

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主体要求:参与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其法人代表及合伙人必须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信度高、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未涉黑涉恶。

五、利益连接模式

项目采取委托帮扶模式,项目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财政投入资金的25%。项目实施主体与贫困户以重点产业扶贫项目为平台,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履行帮扶协议。财政扶贫资金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量化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贫困户前5年收益不低于委托资金的8%,即贫困人口收益分红每人每年不低于160元。5年后,贫困人口与项目实施主体按项目实际经营状况重新制定帮扶协议,约定收益比例。

六、项目资金管理

在项目启动经过公示无异议,县农业农村局与各项目实施主体分别签订帮扶协议,各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与相关乡镇、贫困户分别签订帮扶协议。各项目实施主体应建立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三方监管的资金账户,每一笔资金均应在三方监管下拨付使用。

公示时间10天,从2020年7月3日至7月12日。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