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洞庭清波”专项督查反馈岳阳县“工作作风不实”问题整改推进情况的公示
来源:县委办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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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岳阳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保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省“洞庭清波”专项督查反馈岳阳县“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1. 工作作风需进一步压实。一些部门和基层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整体工作推进不力,执行制度有偏差。有的单位认领任务快、落实推进慢,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不够。有的单位对历史遗留问题有畏难情绪,斗争精神不够。

2. 岳阳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被动应付多,监管过程重形式走过场。

二、整改措施

1.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强化“党政同责”,落实 “一岗双责”。

2. 压实属地整改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3. 建立健全协调督导机制。落实协调联动制度,逐级传导压力,严格督促检查,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4.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成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

三、整改目标及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属地主体,行业管理责任。压实属地整改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调督导机制。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成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

(二)落实情况

县委下发了《岳阳县落实市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岳阳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保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

各行业管理单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开展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集中督导等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对该问题整改公干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即日起5日内)向县委办反映。

联系人:殷智慧

联系电话:13874010003

联系地址: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