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岳阳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民出行需求,适应现行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岳阳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油价格实行联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价格联动工作背景
巡游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既有效缓解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压力,也为乘客提供了灵活、便捷的出行服务,同时承担着城市就业“蓄水池”的重要作用,为城市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按国省关于深化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要与其个性化的服务定位相协调,与城市公共交通价格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要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因此我局依据经营者申请积极开展岳阳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联动工作。
二、运价联动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8年5月1日起实施)
(2)《湖南省定价目录》(2023年3月5日起施行)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年10月27日发布)、
(4)《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价格改革任务调度督查工作的通知>》(2017年1月9日发布)
二、目的和作用
为合理疏导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维护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县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