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来源: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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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等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规划

  (2)规划地点:岳阳市岳阳县

  (3)规划范围: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于2024年12月完成调区工作,调出146.56公顷,调区后园区总面积为578.27公顷。本次扩区在已调区后范围的基础上进行,拟扩入面积459.28公顷,扩区后园区总面积1037.55公顷。规划实施过程中主导产业为医药制造业,特色产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柳部长

  联系电话:0730-7669585

  电子邮件:6396836@qq.com

  地址:岳阳县荣家湾街道城南大道和工业大道交汇处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31-84447300转208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概况收集公众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