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县域生态环境监管能力,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禁烧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我县计划实施“岳阳县生态环境全域视联综合服务项目”并采购4套无人机设备,以构建“高点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的全天候、立体化监管体系。本项目核心建设内容为采购中国铁塔高点视频监控服务。鉴于该服务使用的特定设施与平台具有唯一性,为确保服务顺利获取并有效运行,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进行采购。具体理由说明如下:
一、 项目背景与必要性
随着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传统人工巡查方式已难以满足对县域范围内,特别是对秸秆焚烧、烟火警情等突发环境问题进行实时、精准、动态监管的需求。为突破监管时空限制,提升快速发现与处置能力,我县亟需引入“高点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的立体化智能监管模式。通过购买专业化视频监控服务,可实现对全县重点区域的全天候、全覆盖实时监测、智能识别、自动报警,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与执法提供高效技术支撑。
二、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必要性与理由
1.服务所需设施的专属性与唯一性:本项目拟使用的56个高点视频监控服务,必须依托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岳阳铁塔”)在县域内独家建设、拥有并运营管理的通信铁塔等高点设施进行安装及运行。这些塔址资源是提供高点视频监控服务的唯一物理基础,其位置、高度、承载能力及电力、通信配套决定了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基于同等点位、同等规模覆盖的服务。该服务所依赖的设施具有事实上的专属性。
2.必须使用特定不可替代的既有平台:本项目购买的不仅仅是前端摄像头,更是接入和使用岳阳铁塔已有且专属的高点视频监控平台。该平台是进行视频流汇聚、智能识别算法分析、告警信息生成与推送、统一运维管理的核心软件系统。为保障服务能够实现对全域烟火警情等的实时监测、智能识别与自动报警,并确保服务的统一性、稳定性和数据连贯性,必须使用该特定平台,无其他替代性平台可供选择。
3.保障服务统一性与后续运维的必然要求:本次采购的服务需与岳阳铁塔已为我县提供的现有视频监控服务(如有)或未来可能的扩展服务,在平台、标准、运维体系上保持一致。由平台的所有者和运营方直接提供服务,能够确保服务的无缝接入、标准统一、管理高效和责任明晰。服务的长期稳定运行、算法升级、故障维护、数据安全等运维保障工作,必须且只能由该平台的唯一所有者(岳阳铁塔)提供。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第一种情形,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所采购的服务依赖于特定供应商(岳阳铁塔)拥有且不可替代的塔址设施及其专属监控平台,为实现项目的服务目标,必须从该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三、 采购内容及预算
本项目拟采购的核心内容为:56个高点视频监控服务(包括基于指定铁塔点位的前端智能识别摄像头设备使用权、视频数据传输、接入岳阳铁塔专属监控平台、智能算法识别、告警服务推送及相关的平台使用、运维保障等服务)以及4套用于辅助巡查的无人机设备。项目预算控制在既定专项资金额度25万元以内。
综上所述,“岳阳县生态环境全域视联综合服务项目”拟采购的高点视频监控服务,因其必须使用岳阳铁塔独家拥有并运营的塔址设施及其专属监控平台,且为实现服务的获取、接入、稳定运行与持续运维,该服务仅能由岳阳铁塔提供,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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