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大云山烈士纪念园、纪念塔等6处烈士纪念设施列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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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将大云山烈士纪念园、纪念塔,张谷英镇烈士纪念园,月田镇皇帽山烈士纪念园,公田镇板桥烈士纪念园,杨林街镇蓝泽烈士墓,黄沙街镇刘士奇烈士纪念园等6处烈士纪念设施列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