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岳阳县委政法委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岳阳县、法治岳阳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执法监督室。现有在编在岗干部19人,退休人员1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没有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仅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188.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11万元,增长11.14%,主要是因为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17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9.7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18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52万元,占24.29%;项目支出899.26万元,占75.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0.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8.17万元,增长13.25%,主要是因为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0.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7.75万元,增长16.56%,主要是因为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0.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24万元,占18.32%;公共安全支出762.69万元,占64.6%;教育支出11.33万元,占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5万元,占1.63%;卫生健康支出12.63万元,占1.07%;住房保障支出14.44万元,占1.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4万元,占12.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8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0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年初预算6.8万元,支出决算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支行
年初预算为206.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6.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国家司法救助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05万元,年初预算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5、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年初预算为166.51万元,支出决算为641.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6、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年初预算为1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19.25万元,支出决算为1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11.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14.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年初预算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2.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95.5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00万元,减少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95.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0.98万元,增长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接受督查及指导工作较上年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95.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个、来宾182人次,主要是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6.31万元,减少74.29%。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压缩一般性生产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3万元,元,用于召开2次会议,人数199人。内容为岳阳县平安建设工作推进会,人数132人;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人数67人。
2024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1.16万元,用于开展6次培训,其中党校培训3次4人,内容为中青年和科干班干部培训等;公职律师培训1人次;机关支部、乡村振兴等培训各1次,培训人员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440.4万元,执行数1180.57万元,完成预算的268.07%,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坚持主动创稳 ,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二是坚持打防并举,治安防控成效明显;三是坚持公平正义,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部分当事人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专项资金的支付结转至下年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财政预算工作对接,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单位;二是加强与案件当事人联系与沟通,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账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