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岳阳县东洞庭湖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东洞庭湖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东洞庭湖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单位是区域行政管理单位,负责协调周边关系,维护管理权属;负责本区域生态环境;负责本区域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治理等。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县东洞庭湖事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资源管理股、综合管理股,法制办、财政所、计生站,机关纪委办公室等八个科室,在职人员46人,退休人员25人,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东洞庭湖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东洞庭湖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02.5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3.86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64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3.91万元,占93.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3.06万元,占6.8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67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42万元,占73.19%;项目支出448.49万元,占26.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39.2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7.93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1%。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3.85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9.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6.2万元,占9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57万元,占4.13%;卫生健康(类)支出38.23万元,占2.48%;住房保障(类)支出41.29万元,占2.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6.91万元,支出决算为153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4.44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8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税收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05万元,支出决算为5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4万元,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25万元,支出决算为3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44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1.29万元,支出决算为4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7.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13.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9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2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5.88万元,下降98%,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4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03.8万元。减少20.07%,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59万元,其中0.24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涉湖涉水方面学习;中青班培训0.2万元,人数1人。二十届三中全会宣讲课时费0.15万元。2024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2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9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18%。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2.88%。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国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4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44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9.1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为0,故无法计算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万元,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为0,故无法计算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比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由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为0,故无法计算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比重。
2.部门评价开展情况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本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所以无部门评价开展情况。
3.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本年度未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所以无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
(二)绩效评价结果
1.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911.01万元,执行数1672.91万元,完成预算的87.54%,绩效自评得分93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合理使用资金,坚持厉行节约;二是确保项目正常运转。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绩效目标与指标体系。结合部门职责职能,科学设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确保目标合理可衡量。进一步细化指标体系,强化历史数据分析对比,提升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精准性。
2.部门评价结果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本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所以无部门评价结果。
3.事前绩效评估结果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本年度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所以无事前绩效评估结果。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相 关要求,认真做好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日常动态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按时向财政报送相关情况。积极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次年预算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在市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度岳阳县东洞庭湖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024年度岳阳县东洞庭湖事务中心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4年度岳阳县东洞庭湖事务中心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盖章)
2025年5月15日
2024年度岳阳县东洞庭湖事务中心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①负责维护岳阳县对东洞庭湖实行统一管理的权限,协调周边关系,落实岳阳县对东洞庭湖的管理职能,代表岳阳县行使东洞庭湖的地域管辖主权;②治理东洞庭湖治安、渔政、计生秩序,监督和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执法工作,优化东洞庭湖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东洞庭湖自然、生态资源,维护和确保东洞庭湖的社会稳定;③综合利用和合理开发东洞庭湖资源,发展东洞庭湖区域经济;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⑤履行经县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划转有关部门部分行政处罚职能。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东洞庭湖事务中心设有办公室、政工科、资源管理股、综合管理股,法制办、财政所、计生站,机关纪委办公室等八个科室,在职人员46人,退休人员25人,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所属东洞湖财政所、东洞庭湖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2个财务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因此2024年度部门预算单位为包括本级以及所属二级机构预算在内的预算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三公经费、水电、办公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基本支出具体使用情况:工资福利支出为623.48万;商品和服务支出为530.6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68.36万;资本性支出为1.99万。
2、三公经费具体支出情况:我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0.12万,其中公务接待费0.12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分析
2024年年初县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795万,其中:东洞庭湖综合治理经费支出404万元,生态环保161万元、乡村振兴230万元,主要用于治理东洞庭湖治安、渔政、计生秩序,监督和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执法工作,优化东洞庭湖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东洞庭湖自然、生态资源,维护和确保东洞庭湖的社会稳定等方面。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4年共支出专项资金448.49万,东洞庭湖综合治理经费支出206.70万元,生态环保124.26万元、乡村振兴117.53万元,主要用于治理东洞庭湖治安、渔政、计生秩序,监督和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执法工作,优化东洞庭湖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东洞庭湖自然、生态资源,维护和确保东洞庭湖的社会稳定等方面。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部分专项经费进行了部分压缩和指标冻结造成项目经费未执行完毕。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实行综合预算,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做到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落实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全面履职尽责,守正创新,真抓实干,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
预算控制率84.1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0.01万元,压减了9.23%。预算执行方面: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项目资金坚持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履职效能方面: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建设清廉机关,二是全面真抓实干,纵深推进重点改革,三是贴近服务民生,创新拓展经办服务,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履职效能方面:绩效评价人员匮乏,绩效意识薄弱、专业能力不足
目前各级政府部门均未设置预算绩效管理部门,无人员配备,大部分是由财务人员兼职,时间和精力分配不足;同时,财务人员大多是会计、财务管理、经济学等专业,而绩效评价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掌握财经知识,还要熟悉相关政策、了解财政、预算、项目业务,这就要求必须具备管理学、法学、统计学、工程学等方面的知识,并持续更新知识体系;另外,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行业部门业务不熟,技术支撑力量不足,需要积极开展培育并引导规范。
(二)预算和绩效管理方面: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设定不完整
绩效目标是项目立项、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的依据。现阶段缺乏对资金使用效果、效率、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等动态情况具体、有针对性的考量;部分资金仍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设定不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较为空洞,指标没有细化量化,可衡量性不强,甚至存在不合理现象:如重投入轻效益、关键指标设定低于规划要求、量化指标与项目内容无关、目标设置不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或与计划数、投资额不匹配。
(三)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方面
资金分配与项目预算不匹配,使用过程中与压缩财政一般性支出要求不相适。资金分配由财政主导,行业部门需根据政府财力获取分配资金,目前各级各部门存在经费保障不足的困境,政府出台了相关措施压缩经费支出,造成与使用过程中不相适应的局面。
(四)资产和财务管理与政府采购方面
资产采购不够科学。在实际预算执行中,全年实际执行与年初编制预算会存在一定偏差。部分资产管理存在报废年限长。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快基层队伍建设,提高绩效意识和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增设专门的机构来对预算绩效做管理,并配置相应的人员编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并做好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的交流和监管。强化专业培训,工作调研,学习交流等措施,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重点让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参与到培训中来。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践行相关程序。绩效目标要随文下达,有项目就有绩效目标;在事前绩效评估和项目评审的基础上,按照具体可衡量、关联可细化、现实可达到、轻重相匹配的原则系统分析,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反映资金活动的范围、方向与效果;特别要设计一些反映项目内容与成果的指向性指标,以直观判断项目实施效果,避免项目单位利用已有成果
(三)科学分配预算资金,切实有效保障资金供给。需财政部门加强开源节流,充分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项目设定后严格按年初计划予以保障,以便工作能顺利开展。
(四)全面编制预算,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资产管理水平。严格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规范,采购项目是否完善、细致直接关系到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将预计的省市、其他资金等全口径进行预算,细化采购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增强采购的计划性,减少随意性。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要求予以公开。
报告需要以下附件:
1.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