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毅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2026-07-08
浏览量:1 | | | | |

  岳县政人〔202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刘毅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段新辉同志县林业局湿地保护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石虎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唐小虎同志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