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5-0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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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 经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批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5-从市州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下同)中遴选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好 品行端正;

  2、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

  3、-龄在35周岁以下(1979-1-13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历--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6、具有2-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和2-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在同级机关工作满2-以上并担任现职1-以上;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到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人数及职位具体条件

 

 

职位分类

职位名称

遴选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笔试最低
开考比例

面试
比例

检察
业务

公诉

3

法学

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 证且具有公诉工作经历

1 5

1 3

侦查

4

不限

男性、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 证、 5 -以上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经历、具有检察官职务

1 5

1 3

综合
辅助

机要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专业(全制)

3 -以上国家机关机要或信息化工作经历

1 5

1 3

档案

1

档案学(全制)

5 -以上档案管理工作经历

1 5

1 3

法医

1

法医学(全制)

3 -以上法医岗位工作经历

1 3

1 3

 

  四、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不收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地点: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办公楼816室)。

  电子邮件报名邮箱:hnjcgbc@163.com。

  2、报名时间:2015-1-18至1-20

  3、报名所需资料:

  ①《2015-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工作证》复印件;

  ④学历证明复印件。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条件 确保符合职位要求。

  5、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 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

   五、笔试

  1、检察业务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检察实务两科 并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检察实务占60%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综合辅助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本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检察实务主要测试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等。

  2、笔试地点:2015-1-22后另行公告。

  3、笔试时间:2015-1-25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 2015-1-2514:30-17:00(检察实务)。

  4、报考人员凭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2015-1-29后公告。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遴选职位计划1︰3的比例 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 按检察实务成绩排名;检察实务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①《2015-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⑥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遴选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因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 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 取消其遴选资格,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七、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4、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类报考人员的面试平均分。

   八、考察和体检

  1、考察对象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笔试成绩占60% 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综合成绩相同的 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同时要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遴选职位1︰1的比例 在被考察人员中择优确定。

  5、体检参照国家有关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同时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九、公示与调入

  1、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 按遴选职位数1︰1确定拟遴选人员。

  2、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

  3、公示期满 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十、其他事项

  1、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遴选职位空缺 由省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本公告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2015-1-13。

  3、本次遴选所有信息(包括公示)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内网予以公告。

  4、咨询电话:0731-84732323、84732639。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