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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二0一五年征信工作规划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4-06 00:00 浏览次数:1

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

二0一五-征信工作规划

2015-,岳阳县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要认真领会全省征信工作会议和全市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征信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强监督管理,做实征信服务,促进全县征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化。

一、深入贯彻《条例》及配套制度

(一)开展征信专题宣传活动。

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和征信机构,围绕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征信机构及征信产品知识普及,开展《条例》及配套制度宣传,宣传要突出地方特色,讲求宣传效果,增强征信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组织《条例》及配套制度培训。

组织对辖内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的专项培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配套制度及标准化建设。到学校组织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在金融行业开展征信业务动漫培训,指导征信从业人员合法合规使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二、着力加强征信管理

(一)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管理。

1.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对征信业务全流程,特别是信息提供及使用环节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查询与使用行为,防控征信信息外泄。根据长沙中支按季开展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征信数据质量量化考评通报情况,督促各机构提高入库信贷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加大非现场管理力度。依托征信管理系统,做好信息主体救济业务,做好地方性接入机构异常查询情况核查,按-反馈个人信用执行异常查询数据包并及时开展核实,逐步形成常规动态监管机制。

3.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继续组织开展金融机构征信工作现场检查。对以往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各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到位,对经常发生违规或违规较多的机构,加大现场检查频率和处理力度。

4.加强接入机构制度的备案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各项备案制度和要求。

(二)加强对征信机构的管理。

1.依据上级行授权,依法依规开展辖内企业征信机构的备案和监管工作。做好跨区域经营征信机构的监管衔接工作。

2.从机构设立、信息采集与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规范征信机构及其业务行为,建立征信机构管理档案,逐步实现对征信机构的常规动态管理。

(三)推动信用评级市场规范发展。

1.按长沙中支及岳阳中支要求,认真做好信用评级机构及人员管理。

2.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根据商业银行、人民银行及政府部门等单位的实际需求,完善评级报告展示内容,提高评级执行使用价值,扩大评级执行应用范围。

3.推进信贷市场评级及其他信用评级业务发展。全市各商业银行、信用社在企业融资过程中,要参考企业外部评级结果,做到内外结合,由借款企业和主办银行共同商定确定信用评级机构。

三、努力提升征信服务水平

(一)继续优化征信窗口服务。

1.在征信报告查询量较大的商业银行征信柜台全面推广使用身份信息自动录入设备,缩短查询时间,提高查询效率。进一步加大互联网查询的服务支持和宣传引导力度,减轻柜台查询压力。

2.在人民银行征信窗口,公开异议处理和信用报告查询的办理流程和操作指引,做好咨询解释工作,及时协调和回复异议。

3.开展征信柜台文明创建,建立柜台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和文明礼仪培训,强化内控管理,进一步提升征信工作服务群众、服务民生和服务经济的能力。

(二)做好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及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相关工作。

开展登记平台及服务平台的培训、咨询、宣传,引导辖内机构利用两个平台开展相关业务,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提供优质服务。

(三)推进小微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1.做好辖内小微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初审、上报工作,配合上级行做好对已批准加入的小微机构接入工作。

指导县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其接入征信系统工作,实现直接报送信贷数据。加强征信接入机构管理。一是对金融机构进行征信相关业务现场检查,重点对个人征信查询的合规性、内控机制建设以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二是高度重视客户异议处理,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各行、社要高度重视客户异议处理,要严格按《征信业管理条例》,及时做好客户处理工作,个人异议要在提出异议20个工作书面答复异议人。四、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1.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重点抓好工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继续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完善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健全信息评价、应用机制。

3.积极发挥市场引导作用。依托商业银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采集和应用合同履约信息,推动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的充分对接。

(二)继续推动机构信用代码工作。

1.金融机构要加强机构信用代码证工作。自2014-贷款卡行政许可取消后,人民银行不再进行贷款卡-审、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等工作,导致企业信息错误较多,影响企业融资。企业征信系统信息更新主要依托于机构信用代码系统,企业信用报告信息内容由机构信用代码系统信息整合而来。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机构信用代码证工作,在加强系统录入信息的复核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的同时,要按照人行关于企业基本信息纠错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企业基本信息纠错工作。征信对口部门是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企业信用报告中的标识项信息有误的,由企业基本户行负责在机构信用代码中进行更正,标识项以外信息有误的,由该信息提供机构负责更正。

2.人民银行要继续做好机构信用代码证常发放工作,及时对已发放机构信用代码的信息进行维护和变更。要继续推动机构信用代码应用于反洗钱、金融服务、征信管理等领域,并积极探索机构信用代码在政府行政管理、商业等新领域的应用途径和模式,不断扩大机构信用代码在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应用范围。

五、大力加强征信队伍和征信文化建设

(一)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增强工作使命感与责任心,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形成守法诚信、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发挥征信工作服务群众、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调查研究。

密切跟踪市场动态,紧密围绕征信工作现状及发展趋势,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和开展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重大问题、发展征信市场、优化征信柜台服务、防范系统风险、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等问题的调查研究。

(三)继续推进征信文化建设。

1.用“唯信、唯实、团结、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凝聚征信人,加大征信文化宣传,引导金融机构征信部门和征信机构参与到征信文化建设中。

2.认真做好《征信》和《中国征信》杂志发行、组稿工作,在金融行业内培养形成研究征信文化、学习征信文化、践行征信文化、宣传征信文化的良好风尚。积极参与“三湘征信”微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人民银行及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关于关注新版‘三湘征信’微信公众号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人行全部职工要增加关注,金融机构要在各网点开展“三湘征信”平台的宣传,组织专门人员引导客户关注新版“三湘”平台;对平台发布的信息,各级用户要及时阅读、互动,对平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人行征信管理部门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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