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审计局审计决定书
岳县审决〔2022〕8号
岳阳县审计局关于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至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自2022年7月至9月,我局对你单位2020至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如下审计决定:
关于违规发放防寒降温补助8.04万元问题的处理
2020至2021年,你单位工会违规发放干警防寒降温补助8.04万元,共67人,人均1200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第三条“……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后,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规定,责令你单位整改纠正,对违规发放的防寒降温费应予清退收回,并全额解缴县财政。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自应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将本决定执行完毕,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岳阳县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岳阳县审计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