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辰金刚网加工厂年产30吨金钢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1-10-1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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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2021﹞14号

思辰金刚网加工厂:

你厂报送的《年产30吨金钢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思辰金刚网加工厂位于岳阳县杨林街镇花果园村下园组,占地面积面积800平方米,投资50万元建设年产30吨金钢网生产项目,项目已建成并投产。项目生产设施、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场地、环保设施等均在同一栋厂房内,厂房边界即厂界。项目以不锈钢丝为原料经过挂网、喷塑、固化、裁剪等工序生产金钢网,固化工序使用的热风炉,以生物质为燃料。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岳阳市优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同意补办环评手续。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外排东侧农灌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日常管理,生产车间密闭,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清扫;强化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各产污节点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静电反喷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参照执行《湖南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2中无组织排放的标准(2.0mg/m3)。固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出,排放的有机废气参照执行《湖南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固化工序采用间接加热方式,热源以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其中锅炉灰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综合利用;边角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办人:许峰                                                                                          2021年10月14日

抄送:杨林街镇人民政府,岳阳市优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