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相对人
名 称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1
岳阳县柏祥镇十步桥村卫生室
岳阳县柏祥镇十步桥村卫生室超处方量开具含麻黄碱药品等案
岳县卫医罚〔2023〕2号
警告;
罚款28000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四项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202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