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1
谢某某牙科诊所
谢某某牙科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岳县卫医罚〔2023〕3号
警告;
罚款2000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202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