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袁**。
被申请人: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袁**不服被申请人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于2021年10月9日作出的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予受理决定,于2021年11月16日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于2021年11月22日决定受理。本府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复议终结。
申请人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予受理决定书》。
申请人袁**申称,本人于1987年6月参加工作,同年12月份经过劳动局特殊工种培训,拿到湖南省劳动厅办法的蒸汽锅炉执照(工业锅炉),证件上载明:根据国务院(1982)22号文件规定为特殊工种,培训时劳动局工作人员也说可以提前五年退休。现本人实际年龄为59岁,但因劳动局和单位的原因,登记档案年龄为55岁,今年我申请提前退休,但劳动局以劳人护(1985)6号和湘劳险字(1993)247号文件为依据,不予受理。我认为,这种行为是不作为,因为根据(1982)22号证上说明,锅炉工是特殊工无可否定,且根据国务院(1978)104号第一条第2项,以及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和劳人护(1985)6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条,加上本人的特殊工证件和招工档案记录,我完全符合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情况。综上所述,本人现生活困难,办理退休是我最大的人权,故此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撤销人社局的不予受理决定,保障我的合法权利。
被申请人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称,申请人袁**的情况不属于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因为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及劳动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规定,特殊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审批,袁**所在酒厂没有报劳动部审批特殊行业,不属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行业范围,因此不能享受政策,故我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事实清楚,符合相关规定。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袁**于1987年6月至1992年在原***酒厂工作,属集资合同工,于1993年12月通过岳阳县劳动局招录为***酒厂全民劳动合同制职工。1987年12月获得司炉工资格证明。2021年8月,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资料,以特殊工种为由申请提前五年退休,被申请人于2021年10月9日以其所在单位不属于提前退休行业范围为由作出《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申请人不服该决定,遂提起行政复议。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申请人提供的《职工补办工龄申报审批表》、集资合同工人劳动合同书、全民所有制单位新招合同制工人录用通知单、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书、职工劳动手册、湖南省蒸汽锅炉司炉人员执照、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等证据证明。
本府认为,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国家有政策规定,经历了几个时期的变革,必须严格执行。1978年以来,原国家劳动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要求,负责全国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工作。1985年,原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将提前退休工种改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送劳动人事部备案。1993年,原劳动部下发《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规定自1993年7月3日起,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审批。劳动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已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进行清理和调整。1999年,劳动保障部发出《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被申请人县人社局在办理申请人袁**申请提前退休事项时,未查清申请人袁**与***酒厂何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工作时限多长,对于提前退休不予受理是依据什么时期工种名录政策作出的,不明确,复议时也未向本府提交相关证据和依据,故被申请人县人社局队对申请人袁**作出的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予受理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据此,本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1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规定规定,决定如下:
1、撤销被申请人县人社局对申请人袁**作出的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予受理决定;
2、责令被申请人县人社局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对是否受理申请人袁**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本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申请人袁**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