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法治赋能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监管执法,为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法治理念武装,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一是强化靶向性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常态化培训核心内容,全年开展党组专题学法3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8场,覆盖全员90余人次。二是推动法治理念落地践行。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重大项目环评审批、重大执法案件办理等工作中主动对标法律要求,严守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定责任,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营造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夯实法治运行基础。一是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立足生态环境法制工作职能,系统完善覆盖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全链条的制度规范,确保与上位法有效衔接、与上级政策精准匹配,形成协同完备的制度支撑,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方式向法治化转变。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常态化评估。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应诉等关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纠正执行偏差。同时,严肃追究违反制度规定、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确保制度刚性运行,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一是推行精准化执法监管。深化“扫码入企”监管机制,全年通过湖南省行政执法扫码入企平台检查企业343家次,出动857人次,其中计划内检查154家,因投诉举报或上级交办触发检查189家。完成“双随机”系统派发任务180个,出动执法人员947人次,下达现场监察意见379份。二是强化执法全过程管控。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全年所有现场执法均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形成执法案卷41卷,案卷规范化率100%。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制定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全年对8家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且及时整改的企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免予罚款191.97万元,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深化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围绕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数据研判、应急处置等开展培训演练5次,选派骨干参与跨区域联合执法4次,队伍专业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全局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1件,罚款金额144.35万元,无行政复议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法治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将报告表类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11个工作日,全年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3件、排污许可审批5件。二是强化重点项目精准服务。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协助岳洲电厂、怡昌能源、渔政码头等项目顺利落地。三是畅通政务公开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公开环评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等信息63条,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深化法治宣传引导,营造共建共治氛围。持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结合“4.25”净滩、“六五”环境日、“诚信宣传月”、生态满意度提升等主题活动,通过入企、入社区常规宣传,联合十余个部门集中开展普法,设置“有奖问答”“普法宣讲”“微课堂”等环节,展出展板、发放环保纪念品、提供法规咨询,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覆盖群众约2万人次。一是做好结合文章,将志愿活动与宣传相结合,组织清理洞庭湖沿岸垃圾杂物,参观污水处理厂和“守护好一江碧水”展陈馆,强化水资源保护意识,50余人次参与。二是创新宣传模式,面向青少年征集环保主题作品400余幅,评选奖项120个,优秀作品通过网络及展板展示。此外,制作环境日宣传片展示工作成效,走访企业开展诚信宣传并组织签订承诺书,联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1.数智法治应用深度不足。智慧执法平台的异常数据筛查、智能预警处置等功能应用不充分,无人机、在线监测数据与现场执法融合衔接不畅,部分执法人员仍依赖传统模式,数字化执法效能未完全释放。2.普法宣传精准度有待提升。宣传多采用集中宣讲、发放资料等传统形式,针对小微企业主、农村群众等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普法内容较少,形式创新不足,群众参与度和实际效果有待提高。3.基层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存在短板。面对固废危废处置、新污染物治理等新兴领域问题,专业人才匮乏,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和证据固定能力有待加强。
(二)原因分析。1.思想认识与技术适配存在差距。对数字化转型赋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缺乏系统的数智执法培训体系,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传统、轻创新”的思维惯性,对智慧执法工具的操作熟练度不足。2.普法工作统筹谋划不够细致。未充分开展普法需求调研,对不同群体的法律知识需求掌握不精准,普法资源配置和宣传形式设计缺乏针对性,未能形成“按需普法”的工作格局。3.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滞后。受编制限制,基层执法人员补充渠道不畅,现有人员培训多聚焦基础法律法规,针对新兴领域的专项培训覆盖面和深度不足,人才梯队建设不完善,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法治监管的需求。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法治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年初召开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细化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研究解决执法装备升级、法治培训、应急演练等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带头尊法学法,发挥示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全年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3次,带头解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带动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开展专题学法9次。
(三)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环节,全年所有重大执法事项、重要审批、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均经集体审议,确保决策合法合规。落实查处分离、审执分离制度,明确调查、审核、决定、执行等环节职责边界,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实现“调查与审核分离、决定与执行分离”,确保执法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理念武装,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新法律法规及政策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专题学、股室集中学、个人自主学相结合,实现法治培训全覆盖。二是加强专业能力培养。以实战需求为导向,开展“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实操演练”的多元化实训,重点覆盖水、气、土、固废等领域执法要点及案卷文书规范。深化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跨区域检查、专项行动实战提升应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等复杂案件的处置能力。三是推进数智执法赋能。开展智慧执法平台应用专项培训,提升异常数据筛查、智能预警处置、无人机操作等实战技能,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推动数字化执法工具全面应用,提升执法精准性和效率。
(二)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夯实法治运行基础。一是健全执法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法程序规范等制度,细化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适用情形,避免执法随意性。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办理。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梳理,及时修订或废止与上位法不符、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文件。规范合法性审核流程,提升审核质量和效率,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三)优化执法监管服务,提升法治实践效能。一是深化精准监管执法。完善“扫码入企”监管与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机制,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大对恶意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持续推行涉企执法“综合查一次”,减少对合法经营企业的干扰。二是优化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细化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和程序,加强对轻微违法行为的教育引导,推行“执法+帮扶”模式,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发展。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加强重点项目环评全流程跟踪服务。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及时公开执法监管、审批服务等信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强化法治宣传引导,营造共建共治氛围。一是开展精准化普法。开展普法需求调研,针对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不同群体的需求,定制个性化普法内容,通过案例讲解、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把握关键节点宣传。围绕“6·5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策划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专家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普法宣讲,增强群众和企业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三是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法治共建共治格局。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视存在的问题,补齐工作短板,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