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应谨防“四种病”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3-03-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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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城市的最高的综合性荣誉,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更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全国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取得了巨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群众性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全国各地的创建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些城市在环境秩序等常管理中还有明显短板,一些城市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高还有一个过程,人民群众对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热切的要求和期待,需要继续加强和改进。究其根源,笔者认为主要是警惕四种病: 

  一是认识偏位的“冷热病”。一头热一头冷。目前仍然存在着党政机关创建意识较强、企业创建意识不高,领导干部创建意识较强、普通群众创建意识不高,城市创建热情较高、农村创建热情较低,还有个别单位存在着抓物质文明才是抓发展,抓精神文明建设是“务虚”的片面认识。 

  二是目标反位的“形式病”。务虚多务实少。有些单位把文明创建等同于争牌子,不是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文明水平上下功夫,而是在搞形式、搭花架子、整材料上做文章。面上的工作到位,实际工作缺位;材料准备到位,内容空空如也;汇报工作滴水不漏,检查工作漏洞百出。使创建工作进入“创建―停滞――反弹”的怪圈。 

  三是主体移位的“角色病”。干部参与多,群众发动少。群众是创建工作的基础,但一些单位在开展文明创建的过程中,不注重宣传发动、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文明创建的主体变成了机关、企事业单位。 

  四是工作缺位的“庸懒病”。按部就班多开拓创新少。一些地方和单位“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创建工作既缺乏特色,又缺乏实效。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的荣誉,同时也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需要我们秉持着极强的责任心、进取心、事业心,不断丰富创建内涵、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文明城市才能真正成为老百姓心中的金字招牌。(彭丽)